要了一瓶“墨瓶”西凤。
这一次,二叔真正地放开了。他显露出了能吃、能喝也能说本来面目,这让马三既感到意外,又感到高兴。
推杯换盏之后,我惊异地发现,在座的四位都是酒中高人。
且不说论酒时见解深刻而独到,且不说敬酒时的相时而动,且不说渴酒时的真诚与豪爽,只是这一个小时内四人喝了四斤的量,而且人人脸不红,言不乱,行动自如,足够令他人侧目。
我在上大学之前是不敢喝酒,甚至连酒味都不能闻太久。一旦接触了酒,轻则皮肤潮红、出疹、瘙痒、潮红,重则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等,医生将这称之为酒精过敏。
作为我上高三时的同桌,朱纯洁自然知道我这个毛病。每当我惹恼了她,她就会用酒精绵球在课桌上划三八线,而且是真正的“三八”线,她占课桌面积的八成,而只占三成。
我无法找她理论,因为酒精绵球划出的线是看不见。
浓烈的酒精味道令我恐惧,只好上课时将课本举在手上,上自习时拿着本子去后面的空桌上坐。
上了大学以后,准确地说是在得了那个所谓的“羊癫疯”以后,我酒精过敏的毛病不治而愈,而且有了千杯不醉的特异功能。
其实我是挺羡慕那些醉酒之人的,他们可以借酒浇愁,可以大醉不醒,还可以酒后吐真言,尽情发泄心中不快。
记得大学毕业前的聚餐,所有人都醉了,就连那些矜持的女生也都个个醉眼朦胧,半梦半醒,只有我耳聪目明,心明眼亮。
那时我真的好孤独!
此后,酒桌上我难遇敌手,而今日着实让我有些惊喜。
酒意正浓时,古老师有意无意地聊起了小凤的婚事,并说了一大堆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话,马三也适时表达出想早日给两人完婚的意愿。
二叔当即表示,结婚的日子由马三定,他没有意见。
这虽然是二叔的酒后之言,却也是心里话。
既然女儿已经确定许给了人家,迟早都要出门,成为人家的人。早一天出门,他也早一天省心。
见二叔的爽快答应,马三高兴地连饮三杯,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而我闻听之后却有几分担忧,几分失落。
小凤结婚,五叔肯定会从甘肃回来的。
作为另一个知情人,五叔不但知道马三是盗墓贼,而且还与他交过手。一旦在婚礼上两人相遇,那将情可以堪?
到那时,马三这个盗墓贼的本来面目被揭开,二叔该如何面对?小凤又该如何面对?而我作为知情人隐而不报,又如何面对二叔和小凤?
想起这些,我就心烦,心忧。
因为高兴,这顿饭从上午十一点吃到了下午三点,如果不是二叔要赶四点多的火车回村,估计会吃到傍晚去。
二叔回去时,大概已经洞悉了我的心思,故意将马三送给他的烟和酒遗忘在了我的房子里,我当然也没有提醒他。
烟是芙蓉王,好烟!酒是五粮液,好酒!我都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