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动心的话却不能让茉莉感到开心,她越来越觉得不安。七年来,他们有钱有闲。碧雪的酒量越来越大,她能从早上醒来一直喝到晚上闭眼。这根本是在酗酒!还有易谨行,他像傻子一样发疯样的写东西,只要能换钱什么东西都写。失去双腿他就想用手里的笔让自己站起来,成摞成摞的文字被辗转寄送回国。国内兵荒马乱,人人自保。人人只关心眼前的政治、兵祸、柴米油盐。易谨行和祖国隔着千山万水,说出来的东西自然隔靴搔痒,他又太急功近利,处处要讨读者的好,反而讨不到好处。再想靠做记者吃饭已是痴人说梦,而当作家,文笔又还欠奉。
茉莉记得,易谨行最后一笔稿费,还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三十美金,换了她身上现在带的胸针。
这样的局面,茉莉许多时候都感到山穷水尽,行不下去。
天空中飘起小雨来,洒洒落落打在她脸上微凉微凉。低头一看,手里光拿着提包,不见雨伞。
唉,她叹气,肯定是自己去厨房的时候顺手放在矮柜上忘拿了。
茫茫雨雾中,只得立起风衣领子,低头疾步。
雨越下越大,雨点变成连成片的雨帘。茉莉不得不没形象地把手提包顶在头上跑了起来。
公使馆近在眼前,她加紧步子,鞋子在水洼里溅起水滴。她跑得有点急,头顶的提包又遮住视线。跳上台阶时,不小心撞到台阶上站着的男人。
"Sorrysir,sorry."她忙不迭地道歉。
男人穿着长长风衣,绅士帽压得低低的,被她撞得后退一步。茉莉不敢多看他隐没在暗处的脸,她一贯惧怕男士,只得低头借着擦去身上的水渍来掩饰自己的不善辞令。
"Whoareyou?”男人压低声音急促问道:“lady.thisisChinalegation."
"Yes,Iknow."茉莉低着头抚去额头上的雨水,扬起脸轻轻的说:"Iamthenew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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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的英文是生了翩翩之后学的。她本来可以不学,也并没有人要她学不可。她就是朦朦胧胧觉得必须要学好英文,她不想翩翩长大后觉得妈妈一无是处,连英文都不会,哪怕她确实是一无是处。
年纪大了学东西,确实力不从心。他们又经常四处旅行,学习更是断断续续,东学一点,西拼一点,学了三年,总算可以和当地人对话。学了五年,才能看懂通俗小说。即便如此碧雪还是常笑她是上海英语里夹杂着法语方言和美洲俚语。
“喂,喂——汤快胡了!”
“啊?”茉莉悚然一惊,低头看着眼前的锅,大叫道:“啊——我的天——坏了,坏了!”
她忙关了瓦斯,伸手去碰铁锅,烫得手指立马缩了回来。
“好烫、好烫!”她细声尖叫,把手甩着。
“笨蛋!”吕碧雪翻了翻白眼,把她烫到的手拿起来捏住自己的耳朵,这是中国人的土办法。
牛尾红萝卜已经熬干,成块成块粘在锅底,空气里散发出阵阵胡味。
茉莉叹了口气,把锅泡到冷水里,抱歉地说:“没办法了,今晚吃卷饼吧。”
“无所谓啦。”吕碧雪从酒柜里拿出威士忌和杯子,到餐厅自斟自饮去了。
茉莉动作很快,卷饼很快做好。卷饼香喷喷的,又软又香,上面撒上小粒葱花和地中海粗盐,再加上切成细丝的黄瓜、卷心菜和熏肉。咬上一口,暖胃又饱肚。
晚餐时,易谨行终于坐着轮椅来到餐厅,他已经有一星期没有和大家一起吃饭。他比以前瘦了不少,双下肢因为缺乏运动而萎缩,为了掩盖病态,他终年在膝盖上搭一条薄毯。
开始时,吕碧雪还喜欢询问易谨行最近的大作写了些什么,他心情好的时候亦和她讲一讲。最近两三年,碧雪不大问了。即使问了,他的回答也很含糊。
偶尔写字累了,易谨行会主动向吕碧雪要一杯酒。往往这个时候,两人就一言不发,默默对饮着。
茉莉常常想,屋里的三个成年人一个是带着孩子的母亲、一个是酗酒的女人、一个是每天借着写作来逃避现实的残疾男子。他们之间的共同特点就是没有希望,而这家里唯一的希望是翩翩。
这是他们的共识,也是生活在一起的基石。
所以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彼此心情有多糟,在面对翩翩时他们都会拿出最好的状态。
在翩翩面前,易谨行不会无缘无故发火;在翩翩面前,吕碧雪绝不会饮酒无度;在翩翩面前,茉莉不会软弱哭泣。尤其是易谨行,他是翩翩的“爸爸”。童真的一声“爸爸”让他瞬间觉得自己高大威猛起来,竭力地要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女儿”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