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脸!”沐阳将一把外表磨损得比较厉害的三八式步枪递给一个民兵,与之一起的还有那位牺牲战士的遗书。
那个年轻的民兵战士几乎是用颤抖的双手接过那杆枪,因为他就是负责那位牺牲战士所在步兵班的后勤保障的,彼此之间都还认识,偶尔还会聚在一起吃饭。
看了步枪一眼,他刚刚检查过枪体内部,虽然枪托的外表很多刮痕,不过枪内部保养得还是非常不错的,证明那位战士经常有涂抹枪油、清理里面的尘土。
拍了拍他的肩膀,沐阳叹了口气。
让随军远征的民兵直接加入主力部队,这也是一个办法,但这种情况不能持续太久,他能在敌占区快速机动,靠的就是人数不少的民兵部队和大量马骡,他已经很明显感受到部队行军速度降低了很多。
原本能日行40里、夜行15里再休息,如果急行军,这个速度还能继续提高。现在顾及到重伤员与战士们的负重,他一天也走不了三十里。
而问题还不在这里,最让他伤心的是熟悉的面孔一个个消失不见,而且还无法将其遗体带回老家,只能在路上随意找个向阳高坡下葬。
最开始跟着他的百来个新兵营战士,现在剩下的也没有五十人,很多新同志他见都没见过就再也见不到了。
一些枪已经换了好几任主人,不管是基层的步枪兵还是机枪兵,伤亡几率几乎相差不远,只有他的宝贝炮兵能维持一个较低的战损率。
“好好训练,熟悉这把枪,跟紧你的班长,他是个好战士,跟着他你能杀更多的敌人。”
“嗯!”年轻战士微微点头,对于自己身份的变换,他还是有些缓不过来。
沐阳看了看身后几十个战士,也不愿继续待在这里,而且他还需要对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作出决策。
因为机动营到了。
…
几分钟后,沐阳终于见到了冯树义,两人见到对方都有些愣住了。
“你们经历过战斗吗?怎么感觉有些狼狈?”沐阳皱着眉头看着他身上有些脏兮兮的军装。
“可队长你们也是很狼狈啊?”冯树义侧头一看,沐阳和其他支队部战士除了脸是干净的,身上到处都是已经变成黑色的血迹和沾染到的泥土灰尘。
“那不同。”沐阳摇摇头,“路上又没机会洗澡,我行军可是一刻也没停下来过,身上已经满是污垢,战士们差点都要有意见了,哪能跟你们以前一样。”
“呃……”冯树义挠挠头。
好像确实是这样。
以前被迫上山当土匪的时候,底下的兄弟要前往某处地方,都是随缘走,一天顶多走个十几里地,路上可能还会调戏一下女子,要不是加入了八路军,他们肯定还会是那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行了……别岔开话题了,你们干什么去了?”沐阳眉头暗皱,他不摆官架子,那是因为战士们本就尊敬他,他并不需要、也不想用“摆架子”这法子来强制别人敬仰他。
天天明里暗里整你的领导,即使最后给你多一些甜头你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