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花边新闻,而是三三两两地谈生意。
沈雅芙喝了两杯红酒,脸上绯红,给她更加增添几分美艳,吸引无数青年才俊目光,完全盖过了仇烟媚的风采。而莫逍城作为男朋友,被沈雅芙挽着手,自然就成为了所有人的公敌,如果眼神能杀人,莫逍城现在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不多时,商会就临近尾声,沈万山谈了两笔合作,满面红光,十分高兴。
“商会差不多结束了,该谈的合作也谈好了,我们先回去吧。”沈万山笑道。
沈雅芙点了点头,走出大堂之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松开莫逍城的手,冷淡地说:“我自己开车回去。”
说完,她就不等沈万山反应,直接转身就走。
“诶,你这……”沈万山想要叫上她一起回家,可是沈雅芙已经上了车,油门一踩,轰鸣而去。
沈万山就发了两句牢骚,也拿沈雅芙没有办法,他对莫逍城说:“逍城,那我们两个回去吧。”
莫逍城点了点头,他眯着眼睛,感觉到夜魔的气息就在附近,森然的杀机,弥漫在空气中,笼罩在沈万山身上。
很快,莫逍城就感知到了夜魔的方向,他上前半步,刚好站在夜魔和沈万山的中间,挡住了夜魔的视线,让他阻击不到沈万山。
一直到拐弯,夜魔还是没有开枪,但莫逍城知道,夜魔绝对不会就此罢休,夜魔多半也近身动手了。
夜魔隐藏在黑暗中,一直盯着沈万山,就在他瞄准了目标,准备要开枪的时候,就发现一个人挡住了目标,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只好停止射击。接着他又挪动位置,找了几个方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沈万山身边的男人,始终挡住了沈万山。
夜魔顿时就皱起了眉头,难道目标旁边这个男人,是个高手,并且知道了他的存在?
可是这个男人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人,没有一点力量,不像是高手啊!
几秒种后,他认为莫逍城每每挡住他,还是属于偶然,因为在他看来,莫逍城太普通了,没有一点强大的气息。
眼看沈万山就要上车离开,他会错失良好机会,他咬咬牙,决定近身出手,解决掉目标!
近了,近了……
夜魔就像黑暗里的一道影子,无声无息,出现在沈万山身后,加快速度地走上去。
现在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人,而且这里树木众多,是他完美的猎杀环境,他完成任务之后可以潇洒离开。
对于这次的任务夜魔是十拿九稳,胜券在握。
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去调查沈万山,把沈万山的个人实力,生活作息,行动轨迹都计算好了,尤其是沈万山的安保方面,他分析得最透彻,沈万山平时的这些保镖就是草包,根本阻止不了他的行动。
他有强大的自信,这世界上但凡是他想杀的人,没有任何人能保得住,哪怕是耶稣。
他的脚步越来越快,心情也越来越兴奋,他很享受杀人时的快感,尤其目标在临死之前的痛苦和绝望,对他而言,就是精神春药,能让他无比亢奋。他夜魔就是天生适合做杀手的人。
随着他的靠近,目标还没有发现,慢悠悠地走着……
就在这时候,他猛地加速,手里的匕首扬起,像闪电一样,划向目标脖子!
然而,他的匕首还没靠近目标脖子,他的手就被牢牢抓住,一张笑眯眯的脸映入他的眼帘,伴随着一个声音:“surprise~(惊喜)mother-fu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