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她瘦小的身体已经被风吹得僵硬。在学校宿舍躺了整整一个月后,余欢终于起了床,去学校教导处退了学,跟方尘借了五百块钱一个人在外面租了个小单间。她说,她不想再努力了,她恨这个世界的残忍和虚伪,以后她只为自己活。而这几年,靠着她不俗的姿色游走在各色风月场所,她很快在灵州市小有名气。方尘问过她,你快乐吗?余欢说,从小过惯了苦日子,受尽了别人的冷眼,当突然有一天你开着保时捷穿着名牌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曾经那些欺负你看不起你的人忽然都满面笑容讨好你巴结你,邻居一个个好像全变了一张脸,和颜悦色慈善异常,还有不知道哪儿又冒出来几个所谓的亲戚,连骂她母亲是烂鞋的村长也提着大包小包求她在市里打点关系,你会觉得钱所带给你的快感超过任何曾经你所坚持努力奋斗的信仰。所以没心没肺活着不好吗?
厨房里下锅的面条已糊成一团,锅里飞溅出来的水星星点点落在冰冷的大理石灶台,冒了一丝热气便失去了温度。
“小羽,你很好,是我不好,你走吧。”余欢拿起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烟,打火机点了好几下才点着,微红的火光一点点吞噬着香烟,她猛地吸了一大口,差点呛出声来,一团烟被强吸进肺里,余欢只觉得胸口有一丝喘不出气的疼。
小羽忿忿地盯着余欢,她穿着白色睡衣靠在沙发上,柔软的头发慵懒地散开搭在瘦小的肩膀上,那张清丽的脸丝毫没有因为这几年坐台沾染上世俗的风尘,那双透亮的眼眸里尽管露出疲色,也掩盖不住如水般干净纯洁的柔情。如果开始只是喜欢她的美丽,但现在,她的温柔,善良,聪明,任性,直爽,果敢,就连拜金都可爱得理所当然。
还记得第一次见余欢,她穿了一条白色针织连衣裙,头发干净利落扎成马尾甩在脑后,小羽坐在她对面看出了神。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余欢冲他斜了一眼,他当即羞得面容通红,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还记得她说,路小羽,睁开眼能见到你的感觉真好。
她说,路小羽,你生气的样子真像一只河豚,好喜欢惹你生气。
她说路小羽,你好笨哦,我那么喜欢你你都不知道。
她说,路小羽……
呵,可是现在,她叫他走,语气是那么坚决。
小羽觉得喉咙里一阵堵塞,“哐—”径直摔门而去。
哼,余欢露出一丝冷笑,男人也不过如此。是啊,凭什么会觉得他不同?她见过那么多男人,哪一个不是因为美色靠近她追求她,等厌烦了倦了再随便找个理由离开。所以,这些年她习惯了被动,习惯了谎言,习惯了强颜欢笑,却唯独没有习惯夜晚来临后无止境的黑暗。
名宴夜总会一间豪华包厢里,几个男人坐在华美的欧式皮质沙发上,搂着浓妆艳抹的小姐们正在玩十点半。
余欢踩着高跟鞋匆忙推开门,进来笑脸相迎。“对不起,来晚了,我先自罚三杯。”她举起桌上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余欢,万哥可是专门来找你,就凭你的酒量,这三杯啤酒有点不够诚意吧?”那个肥佬一脸的肥肉堆满了贪厌,“是吧,万哥?”
沙发正中间一个带着眼镜的男子,有点高的发际线,单眼皮,挺拔的鼻梁,嘴角总感觉似笑非笑。他中等身材,穿着裁剪合体的西装,没有打领带,却气质儒雅,温文谦和,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余欢。呵,这一眼看得余欢心里竟有些发怵。
“来,赶紧跟万哥赔不是。”肥佬端了一杯白酒递到余欢面前。
余欢笑了笑接过酒杯一灌而下,嗓子里穿过几秒灼热,有点儿烧心。
那晚,包厢里男男女女不停喧哗大笑,酒杯碰来碰去清脆利落,摇曳的灯光映出一张张怪异夸张的脸。十点半的游戏玩了很久很久,余欢好像总是输,她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也忘了几点才结束。
直到第二天早上,余欢顶着头昏欲裂,睁开眼看见万哥满意地朝她微微一笑,淡淡地说,“以后你是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