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儿子一大早就被他妈妈接走了。
至于去哪?
李牧没有多问,毕竟每个礼拜日是秦暮雪和他约定好的日期,儿子愿意跟她出去,李牧只能随他。
和一般离异夫妻相比。
秦暮雪一个礼拜探视一次儿子的次数确实有点多。
关于这点,李牧也有自己的考虑。
秦暮雪丢下儿子消失六年,这六年来没有一通电话,也没有请人要过一张儿子照片。
如此狼心狗肺的女人,忽然回来,必定发生了什么?
也许等她处理完事情,一如当年那样再次音讯全无,所以李牧经过思考,并没有拒绝秦暮雪一个礼拜见儿子一次的要求。
他不是因为秦暮雪这么多年没见到儿子,给她多一点时间陪儿子。
而是想儿子可以多看她几眼,记住她的模样。
不然等她的身影再次掩没在城市的高楼大厦,迷失在她向往生活中,哪怕儿子想见,也很难再见。
毕竟谁也不知道。
这个狼心狗肺的女人,下一次消失再出现会在多少年后!?
也许相同的六年。
那时儿子十四。
也或者两个六年,儿子就是二十。
更可能,再也不见。
一生太匆匆,遇到的人又太心狠,所以李牧不敢像其他拥有孩子抚养权的父亲那样,一个月只让探视一次,他怕儿子将来的某一天,因为这件事怨他。
作为爸爸。
纵然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李牧也拼尽全力为儿子考虑。
如果不远的某一天秦暮雪继续消失,导致已经和妈妈相处出感情的儿子受伤难过,这就需要他自己承受。
只有这样。
儿子才会明白,生他的母亲,她的心比冰冷,比铁硬。
将房间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窗户打开通风,李牧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去了四五里外的新华书店。
至于表哥卫军的事,李牧在他做出选择后,就没有再管,不过该给的表示,他还是硬塞给了表哥。
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总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如果以后真被他表嫂砍了,也只能归于命中该有的劫数,不过李牧倒是真希望他表嫂经过这么一次能够幡然悔悟,以后做个好媳妇,好妈妈。
这个早上,阳光不错。
光粒子透过树叶的间隙,洒落在道路上,形成各式各样的光斑。
唯一缺点,就是气温还是有点冷。
不过李牧早上看了天气预报,属于宁阳市的倒春寒基本结束,从后天开始气温逐渐升到零度,最高摄氏度为五度,这代表原本以为会很漫长的冬日,就在日光推移下,彻底成为了过去。
到了书店门口。
李牧扫码付账,然后走进新华书店里。
估计刚开门不久,书店里还有工作人员在整理书架,类似于新华书店这种国有单位,工作时间很规范,从来没有九九六一说。
尤其开了这么多年。
依旧很是桀骜不驯,从不在店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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