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是什么讨喜的小绵羊,而是一只披着羊皮的饿狼!
“有时候,不懂,也是好事儿。”
苏胭勾唇一声低笑,步伐优雅地抬步进门。
留下凌雪,站在原地怔忪。
其实苏胭什么都没做,她就是单纯的喜欢热闹,摆个宴席而已。
机会就放在眼前,沈祚甚至比沈离的要高,他有太子之位,更能让人信服。若他能看到热闹之下的重重,或许今日的皇位,也轮不到沈离来坐。
可,他偏偏什么都看不见。
竟真把苏胭当成一个喜欢享乐的纨绔,爱上了王府这轻松地氛围。只要有空,就朝王府跑。
苏胭是公平的,她从没偏向谁。
沈离能拿到这一切,靠的是他自己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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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仗,打的极长。
沈离似是杀红了眼,他初到边关时,看到的便是尸横遍野,属于他大雍的百姓,死状凄惨的躺在荒野之中。
路边,甚至还有孩童的尸体。
起初是很难的,他年纪轻,又从未上过战场。那些都是腥风血雨厮杀出的人,怎能信服他?
再加上还有有心人在其中作梗,沈离委实过了一段难熬的日子。
但,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哪怕他很多时候都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只要还剩一口气,时间就会流逝!
慢慢好起来,是在沈离与下官同吃同住,一起练兵,一起吃大锅饭后。
甚至,这个习惯,他一直保持到现在。
第一次带兵上战场,那些不服的将士们发现。沈离跟他们先入为主,所想象的根本不一样。
他不是像从前那些皇帝们似得,躲在最后面。将士们一面要对抗敌人,还要用自己的鲜血,誓死保护在后方的帝王。
他像是不怕死一样,直接冲在最前面。
将士们费尽全力骑着马,都追不回他。
这一战,他们胜了,抢回了一座城池。
将士们对他产生了巨大的改观,开始尊敬。
之后,士气大涨。他们说过之处,抢回了百姓们的家园,让他们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故乡。
而后——
沈离又做了决定。
不回朝,打下去!
你们杀我百姓,害我整整一年没见皇叔。
所以你们认为,我拿回自己的东西就足够了?想的美!非得把你们刮下一层皮来!
于是,继续打。
不杀百姓,只驱赶。
当然,如果愿意,也是可以留下来住的。但若发现有反抗者,伺机谋害士兵者,格杀勿论!
战争就是如此,死伤无法避免。
甚至,就连沈离,也一样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每次上战场,他都是冲在最前面。
逐渐的名声远扬,周边国家,也知道了,大雍那位年轻的新帝,是个杀神!
只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既是打仗,就没有一帆风顺的。
沈离被困了。
但因地势险峻,外头那些人也不敢贸然进攻。
可光是这么等,也不是办法。
因为——
他们要弹尽粮绝了。
“皇上,要不然我们杀出去!!您带着那些年轻的孩子先走!”
其中一脸上有刀疤的将领红着眼咬牙,“只要您活着,那臣这一身肉算得了什么?”
就算是用尸海,也要填出一条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