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天气时冷时热。
浑身包裹严实的妇人从船上站起,一袭青衫,长相清隽的男子,已然在岸上等候。
“小心——”
温书衍扶着苏胭下船,生完孩子后的苏胭体型丰腴了不少。皮肤更是犹如羊脂玉一般,头上的兜帽滑落,露出那张令人呼吸都为之一窒的娇艳面庞。
察觉到周围打量来的露骨目光,温书衍眉头一皱,迅速将苏胭披风的兜帽给她戴起来,半抱着她上了岸。
周围男子见两人关系亲昵,心中无不叹可惜。
看来,是个已经嫁为人妻的美娇娘。
苏胭看出温书衍眼里的醋意,故意拿话逗他,“相公,我有点热,把披风脱掉行不行?”
温书衍瞥了她一眼,眼底占有欲越发的浓厚。
“你觉得呢?想脱回客栈脱,到时,你便是想全脱了,为夫也不拦着你。”
“咳——”
码头上人来人往,苏胭被温书衍惊得猛咳。
“相公,你变了!”
变得越来越不要脸了。
*
这一次温书衍赴京赶考,温母没有一起过来。
苏胭才出了月子不久,温书衍干脆买了两个丫鬟,一名奶娘留着伺候苏胭。
苏胭倒是想喂母乳,无奈温书衍不让。
这混蛋,就连自己孩子的醋都吃,让人哭笑不得。
有关于这对小夫妻的事,温母从来不多过问。只要苏胭没有意见,她这个当婆婆的,也不会插手两人之间的私事。
更何况,温母本就不是真正的农妇,对于请奶娘什么的,她觉得有条件的话,请个奶娘很正常。
两个丫鬟一人抱着一个孩子,苏胭则是跟温书衍走在前头。
“春风、南风,你们两个抱着阿昭阿暮当心点儿。”
现在孩子还小,温母说小名好养活,可以等大一点再取大名。
阿昭是姐姐,白天出生。阿暮是弟弟,出生时正好是夕阳西下。
客栈是温书衍住了好些日子的,他提前过来,本来并不想让苏胭奔波劳累。但苏胭出了月子后,直到快到京城,给他送的信温书衍才收到。
于是就有了这一幕。
客栈里住的全都是进京赶考的学子,有不少人跟温书衍关系不错。
听到他妻子从老家赶来看望,说实话他们心里都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大家知根知底,也知道温书衍是哪里人士。那里地处偏僻,在没有考中秀才之前,他家里条件想来应当很差。这样的条件,想娶一个千金小姐未免太不现实。
是以,当温书衍扶着苏胭走近客栈时,大堂中的才子们正在喝酒作诗。听到动静纷纷回头,恰在此时,苏胭摘下披风的兜帽——
那张脸好似三月里的桃花,粉白粉白的。娇艳欲滴,因为生过孩子的缘故,面颊与形体比少女要丰腴。可正是这份丰腴,让她眉眼间的风情格外蛊惑人心,就好似熟透的水蜜桃,带给人的冲击力,不可谓不大。
“这——”
好半天,众人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的老天,温兄!这就是嫂夫人?!”
长得也太、太好看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