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紧靠村庄,从树林的凶杀地点可以隐约看到村中各户升起的袅袅炊烟。
林天赐的左手边便是案发现场,如今还残留着焚烧过东西的线索,一个淡淡的人形痕迹印在焦黄的土层上。
他抬头看看周围,视线穿过树林,距离不到百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条不算窄的河。听衙役说尸体就是在那条河河畔发现的。
老实说,这条河并非什么合适的抛尸地点。因为周围很近的地方就有村庄,大家的生活用水有不少都来自这条河,尸体被发现时也没有悬挂重物之类的,沉尸这里被发现的几率极高。
这并不寻常。
按理说,像这种有预谋的谋杀凶手作案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尸体被人发现,因为尸体发现的越晚,对凶手越有利。
不管是伪造不在场证明,亦或是收拾细软跑路都需要时间。
感觉就好像凶手巴不得大家发现尸体一样。
这个念头一升起,林天赐像是抓到了那么一丝灵光,但它颇为调皮,一闪即逝无处追寻。
算了,还是先看现场吧。
一起到现场的不止有林天赐,除了犯人被送进监狱暂时收押外,其他衙役也跟来不少。
“凶手焚尸时有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烟火?”
地点距离村落并不远,就算山路不好走充其量也就半小时的路程。从现场的痕迹来看,这把火烧的不小,应该会有人注意到。
“我等询问过周遭百姓,都说没人看见过烟气,不过有位老丈说曾经半夜起床上厕所时见到山上有火光。”
“五日前?”
“正是。”
看来凶手是半夜焚尸的,这也对,夜晚大家都已经睡下,就算看到山上有火光也不会有人闲得蛋疼跑去查看,要知道山上可是有一些猛兽出没,大半夜的跑去山上危险性还是有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凶手选择在这里焚尸有点不科学,或者说焚尸这一举动本身就很不科学。
因夺妻之恨?
或许真的有这方面的考量。但泄愤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非要焚尸却又不灭迹,把烧过的尸体丢进容易被人发现的河里……这就有点不对劲儿了。
林天赐打量着地上的烧灼痕迹,突然想起电视剧洗冤录中的一幕。
“来人,铺上易燃物,重新点火烧一边。”
衙役虽然不明白县令此举何为,但到底是顶头上司说的话,很快便搜来枯枝败叶覆盖到焚尸现场的灰烬上,随后用火折子点火。
望着大火熊熊燃起,林天赐希望当年看的电视剧没有忽悠人。
搜来的树木燃料不多,大火烧的旺,没多久便渐渐熄灭。
命人扫去多余烟灰,一个错乱无序的痕迹出现在原地,大致上可以分辨出是一个人形。
人死以后受火炙烤,油脂深入地面,被火重新烤一下油脂上浮,余灰形成死者死时的模样。
林天赐看了一眼,这副人形痕迹非常杂乱,可见当时受火烧烤时被害者肯定拼死挣扎过,但没能成功,最终被活活烧死,
受火烧烤挣扎是正常的,可放在这个案子里的被害人身上就不正常了。
药方上的那副药一旦喝下就跟现代医院里做手术用的麻药似的,人根本毫无知觉,这和蒙汗药那种让人睡着的性质不同,后者若是遭遇火烧肯定会醒过来,前者则不会。
这说明死者在被火烧的时候没有喝下那副药!
顺序不同很重要?
当然重要!
按照卷宗和捕头的说法,死者先是被马氏以治疗风湿骨痛的秘方为由灌下麻药,随后在不省人事中被宋某打断手脚,然后焚尸灭迹最后抛尸与河中。
但如果在死者被害时并没有服药,上述的一切猜测都将发生改变。
“宋某此人经历如何?体型是否壮硕?”
“回大人,宋某年轻时曾外出跟车经商,因为一次行商中摔断了腿从此落下残疾,几年前返乡回来,并不壮硕。”
一个腿上有残疾,体型又不壮硕的人想制服被害人这种正直壮年又长期下地干活的农民?开什么玩笑。
除非偷袭或是用药,否则绝无可能轻易的将被害人制服并不引来其他人的注意。
“宋某的家在哪?你们可搜查过了?”
捕快指着山下的那个小村说道:
“宋某的家就在山下村子边上,早年因为行商赚了一些钱,所以他家相对比较显眼。”
林天赐顺着看过去,确实比较显眼,因为他家想必其他人家富裕不少。
“事发之后宋某家里有慌忙翻找的痕迹,故而认定此人连夜出逃。”
“他可有亲人?”
“没有,此人是个孤儿,长大以后便跟随商队外出行商了。”
林天赐又问:
“钱财可有搜到?”
捕快想了想:
“大约搜到若干散碎银子和藏匿于隐蔽处的银票数百两。”
“有银票么……”
低头思考一会儿,林天赐挥挥手道:
“回去,叫犯人过堂,再叫仵作上来重新验尸。”
话音刚落,面前的景色再次转回公堂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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