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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神灵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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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激活血脉这种事情很看人品的,运气好的家族代代都有激活血脉的后代出现,运气差的家族连续几代没有激活血脉的后代出现,就差不多变成平民了。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保证了国家的实力,毕竟在这样的中世纪战场上,再多的衣冠贵族也比不上一个持剑贵族。

    特莫斯骑士喝了酒去休息了,周明岳躺在床上却丝毫没有睡意。

    很显然,正如之前所说,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世界啊。

    原本以为只是类似于地球西方中世纪一样的地方,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居然有这么多超自然的东西存在。

    如此一看,自己引以为依凭的两百多号农兵,在那些骑士面前压根就不算个啥,指不定人家一个冲锋,就破开农兵阵型,直取本部,取自己小命了。

    当然,越是这样,越是让他坚定了跟着汉克斯子爵去打野的念头。

    战争工坊现在生产的农兵是不咋样,但进阶之后呢?

    两日后,在汉克斯子爵的带领下,众多骑士汇聚成一支人数超过三千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朝着边境行去。

    这支大军里,子爵大人出动了一千人马,子爵亲自上阵,外加5名没有封地的家养骑士,算是压阵脚的主力了。

    汉克斯子爵领直接挨着边境,汉克斯城堡距离边境也就三天路程左右。

    周明岳也没有再让农兵用凉杆抬着自己走,那样太引人瞩目了。

    他在跟着军队出行的商人那里买了一匹杂色驮马,虽说没有战马那么高大健壮,但也将他与普通士兵分了出来。

    再说了,就算是兵败如山倒,他可以借着马力逃命不是?

    未言胜,先言败,才是一代名将风采嘛。

    骑着杂色驮马,立在道路旁,看着源源不断的士兵向前行去,周明岳就想要吟诗一首!

    “北国风光.......”

    就一句,他就歇菜了,这季节不适合啊,秋季刚到,谷子都还没收。

    倒是行军队列里有几个农夫起了个头,唱起了什么歌,之后便传播开来,几乎所有农兵都在唱。

    大意就是谷子要收,我去打仗,抢了很多很多的金银财宝,回家娶了个黄花大闺女,生了一堆小兔崽子等等之类。

    这歌接地气啊,周明岳幽幽的叹了口气。

    三天后,抵达边境。

    这佛洛尔王国边境之外并不是直接与其他国家相连的,而是一片三不管的蛮荒地带。

    数量众多的蛮族正居住期间,这些蛮族以部落为基础社会模式,各自为政,相互之间连年厮杀,时不时还侵入周围国家打打谷草什么的。

    佛洛尔王国正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

    因而佛洛尔王国对于属下贵族出兵打击蛮族是抱赞成态度的。

    汉克斯子爵已经多次对蛮族出兵,也有了经验,在大军抵达之后,便有前出侦查的骑士返回汇报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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