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见此,林瞳心一酸,喊道:“子朝,娘亲回来了。”
“娘亲。”一见到自己的娘亲,子朝双眸瞬间一亮,快而速的朝着林瞳跑来,紧紧的抱着林瞳的腰身。
对此,林瞳无奈笑道:“好啦,外面天气凉,来跟娘亲回家。”
对于刚得到娘亲温暖的林子朝来说,最会患得患失,更不要说林瞳今日回来的太晚了些,对此,林瞳也有些愧疚,也任由他的依赖。
不过,林瞳也打算在闲时教他开始识字,无论在哪个时代,文盲是不可取的,这是林瞳第一次养儿子,更不可能将他养成一个大字不识一二的文盲。
有了这个打算后,林瞳首先要做的就是赚银子,给子朝买笔墨纸砚。
这个花费可不小,林瞳打算将那蜂窝给掏了,自己留下一点,剩下的拿到集镇上去卖了。
第二日,林瞳仔细的叮嘱了一番,带上工具便赶往了昨日发现的那处。
今日她来的尚早,大多蜜蜂都出去采蜜了,窝内只留下小蜜蜂三两只,果然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个时机不错。
林瞳干脆利落,直接神识入侵,蜜蜂立即昏昏沉沉倒了一片,这时林瞳从躲藏的一角走出,快而速的取出一块大的蜂块,至于其他的林瞳并没有全部取走。
一毛不拔可不行,不然吓着那群辛苦采蜜的小蜂儿就是她的罪过了,猪要等肥了宰,肉要省着吃。
取了一块后林瞳就不再继续取了,而是取出瓶子接滴落下来的蜂蜜,这里的,她可是要留着给子朝的。
做完这一切后,林瞳就淡然的离去,前往集镇。
至于那些归家的小蜜蜂,看到自己的家被打劫了,还被当做圈养的猪会有什么感想了,这点林瞳就不得而知了。
再次来到镇上,林瞳熟能生巧,轻松的就找到了看上去最为有钱的酒楼,一番交易后,心满意足的拿了一两银子去了书店铺。
读书人不愧是最为烧钱的职业,林瞳的这一两银子还没焐热,就全部用了出去,还远远不够,林瞳欲哭无泪,不过还好,子朝暂时有可以练字的了。
自这日后,林瞳白日出去,晚上会早些回来教林子朝识字,白日走时,会布置一些任务给他做,也免得她不在的时候担心他。
子朝很聪明,一教就会,一些常用的字体子朝几乎都会读都会写了。
不过随着林子朝会的越多,书也要买上了,这几日林瞳经常采摘一些还算名贵的拿到镇上卖,倒是有了些积蓄。
但更多的是还没焐热就用了出去,长而久之,林瞳也习惯了,毕竟这些身外之外可没有她的子朝重要。
子朝也知道自己的娘亲为了他花了好多银子,对此,他学习上更为的刻苦,很多时候不需要林瞳说,他就能举一反三。
见到自家的孩子如此的乖巧有出息,林瞳露出了姨母笑,摸了摸子朝的头顶,颇为的满意。
就这样,林瞳在这西落村呆了一年。
长久的接触中,林瞳也知道了子朝的身世。
子朝的父亲是一位极有才华的秀才,但奈何身体孱弱,后遭遇家道中落,流落在这里,昏迷时遇到了红娘的爹,给予了他一处容身之处。
为了报答恩人的救命之情,子朝的父亲自觉的承担起一些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