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长得挺精神,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英气勃发,浓眉虎目,身材和向东差不多一般高,两个人往那一站,像是一对篮球运动员似的鹤立鸡群,吸引着过路人的目光。
向东亲热的拍着他的肩,“志远,多久不见了?”
“就是!上次见面好像还是两年前?你去北大荒的时候,在车站停了一下,我匆匆忙忙的给你塞了几个煮鸡蛋?”
“可不是,时间过得真快!”向东虽然忙着叙旧,可也顾及到了江一水,第一时间就给对方介绍,“哦,对了!正式宣布一下啊,我结婚了,这是我媳妇儿姓江叫江一水!”
那男人愣了一下。
握着空拳,向着向东的胸口砸了一下,“行啊,你小子,这么快就结婚了?啥时候的事儿?你怎么也没给我来个信儿?”
他礼数相当周到。
立刻就转向江一水,大大方方的伸出了右手,“小江同志,你好!”
顿了一顿,又笑了……笑的时候露出了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让人觉得亲切随和,“叫你小江同志,好像有点太生疏了吧?我和向东是一起长大的,咱们俩以前是校际篮球队的,他是正队,我是副队,我和他在一起扣了10多年篮,我叫吴志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就叫你的名字吧?”
这人的态度极好。
并没有因为江一水梳着农村姑娘特有的大辫子,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外套,而有一丝的怠慢,“一水,以后你得向东回城了,千万别拿我当外人,就拿我当自家兄弟,有什么事儿需要帮忙,就尽管来找我。”
江一水大方的回握住了对方的手,“谢谢!”
扭头问向东,“那我叫他吴哥吧?”
毕竟人家比自己年长。
向东点了点头,“行!他比我大9个月!你叫哥正常!”
说实话,向东平时也不是一个随和的人,虽然举止有理,可骨子里却总是透着一股傲气,让人不敢太接近。
可他面对吴志远的时候,却非常放松。
这大概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吧?
这样的友谊总是不同于一般。
吴志远粗略的看了看两个人的手,“没有行李啊?”
“没有!”向东豪爽,“”我是赤条条来,赤条条走,除了媳妇儿,我无牵挂。”
“切!你这叫秀恩爱吧?”
“不用秀!就是恩爱!”
“得!得!”吴志远调侃他,“我可不跟你掰扯这些!你恩爱行了吧,用不着说啊,我从你的眼睛里都看出来了!”
微微侧过身,在前面引路,“走吧,我开车来的!天也不早了,我直接先把你们送到住处去安顿一下,咱们有话慢慢聊!”
“好!”向东还是客气了一下,“志远,谢谢帮忙哈!”
“谢啥,咱们谁跟谁呀?不过丑话我得说在前面,我的那处房子条件一般,可你们大概也住不了几天,等你父亲落实政策了,你还不得搬回原先的小楼啊?”
一说起父亲落实政策,向东没接茬。
三个人一路到了停车场,停到了一辆警车面前。
江一水一愣。
吴志远赶忙解释,“我在刑警大队工作,平时有车,我今天就公车私用了,犯了一把小错误~”
话一说完。
主动的为江一水开了车门。
向东推着媳妇,两个人一起坐到了后座……真是一刻也不分开呀。
吴志远在后视镜里望着向东。
调侃的一挑眉,“新婚燕尔?真幸福啊!”
这才发动马达,一踩油门,车子缓缓的上了马路。
也没开出去多远。
汽车拐进了一条幽静的小巷,停在了巷子的深处。
吴志远把车熄了火,“到了!就在这儿!”
当先下了车。
站到了院门外的台阶上。
江一水侧头向着车外一瞧,借着晕黄的路灯,可以看到一处小院落……青色的围墙,朱红的小门,门边镶着一个蓝色的牌子:帅府街6号。
透过院门,隐约的可以看见里面的青瓦屋顶……不用进去,光从院墙看,就知道这地方挺讲究。
向东推开车门,捅了捅江一水的腰,“下车呀,别愣着了!”
心里也带着几分兴奋,“这是咱俩的新家!结婚以后的第一个家!”
从此以后,两个人就要开始真正的夫妻生活了。
江一水腼腆地回望着他。
暗自也是带着期待的。
两个人刚一下车。
还没来得及上台阶呢。
忽听得巷口有人高喊一声,“干什么呢?不要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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