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100%的利润,就有人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就有人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就会有人敢冒着杀头的风险。
如果有一本万利的买卖呢?
如果动动手中的权力就能收获数以百倍的利润呢?
它足以让任何人疯狂。
贪婪让人疯狂。
例如眼前的周所长(副院头衔,计算所所长)。
“陈先生,我有连响名下6%的股权,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这小茶楼是他夫人开的,今天秘密约陈生过来就是为了把手中的连响股权变现。
“价钱合适我当然感兴趣。”
陈生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种磕睡天上掉枕头的感觉。
这么急于变现,显然它的来路并不正或者得之不正,但他并不关心这个,重要的是有了这6%他对连响的掌握已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掌控。
“我听说陈先生愿意在连响原来的股权收购价上增加10%的幅度进行股权收购,就按这个就行了。”
周所长难掩喜色。
眼看着连响集团越做越大,柳忠烈他们钱越赚越多,他看在眼里难道不眼红吗?
不,他和所里的几人都眼红不已,心里其实一直难以平衡,明明是他们管着柳忠烈这些人,好处却轮不到他们头上,而这次改制却让他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机会。
于是伙同所里的几个高层合伙从这次改制的混乱情况下,从华科所的股权里润了部分股权出来的,这也是他急于出手的原因。
“别人是增值10%,周所长怎么也得增值个12%才行。”
陈生主动把股构的收购价格提升了2个点,周所长这股权是如何来的陈生不想知道,拥有权力又懂运作,在当下的华国要做到并不难。
他这一举动顿时让周所长喜出望外,2个点那可是数十万差别,没有谁会嫌钱多。
“陈总就是爽快。”
……
从周所长手底下拿到那6%的连响股权已经是两天后,双方私底下完成了股权交易。
这部分股权他并非以自己的名义拿下,而是让霍欣宜从香江带全球兔的人过来,把这部分股权转到全玩兔名下。
至此他手头上的连响股权已经高达42.5%,成为连响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华科所股权比例降到了30.9%,柳忠烈和连响高层持股比例26.6%。
如果是未来,公司法完善的情况下这种交易是不合法的。
根据《华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陈生印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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