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她陪伴在姑姑的身边,那个男人对着她叫骂,法官严肃的脸喊了一声肃静。后来的事情她也记不清楚了。
只记得当天。
木春华微微上扬的嘴角,还有所有人同情的目光。
隐约记得那个男人死死地盯着她喊道,“老子出来以后不会放过你的!”
男人拳打脚踢的被警察带走了。
木青青毫无感觉,她的姑姑木春华联系了她的母亲。女人赶过来的时候,木青青抱着玩偶呆呆的站在原地,玩偶是一个好心人给她买的。木春华对外说她是一个智障,所以受到了伤害也不知道反抗,也不会大声呼救。
但是不是这样子的。
木青青因为没有上过学,很多正常孩子知道的事情,她都不懂得。
是‘青’一直在教导她。
‘青’是一个20岁的优雅女人,很像木青青的母亲。
踏上小汽车的时候,木青青看着车窗外面,看着蝴蝶看着天空上自由的鸟。
她觉得自己是还没有破茧的蝴蝶,没办法翱翔于高空之中。
所以现在的她是一条虫。
任人捏死。
……
木青青坐到车子里面,女人在车头说话,声音很温柔,可是却让她有一点心酸。
“其实我之前领养了一个孩子,我本来是希望留下她来照顾你的。”
女人开着车看着前面,语调平平,陈述忽视木青青的事实,“那个孩子很懂事,懂事到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原本,我只是希望她来做你的玩伴,来照顾你。可是看着她的脸我说不出来,我把她送走了。我只有你一个孩子。以后也不会再收养别的孩子。”
早就该来的。
木青青手不停地握紧,她没有说话,眼神很空,心脏的位置也很空。
“是我错了。如果当时我走的时候也带你走,应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女人的声音很是抱歉,愧疚感浓重的几乎将空气淹没,突然间她话风一转,带着厌恶,“可是看到你的脸我就会感到极其恶心,你真的很像那个男人。令人恶心的骗子!”
木青青在亲生母亲家住了很久的时间。
明明她是那个女人能亲生孩子,可是很多数时候她都感受不到女人的爱意。
女人送她去上学。
甚至请家教,她不愿意说话也没有关系,不会强迫她喊女人的男朋友做父亲。
终于有一天。给她致命一击的男人出狱,埋伏在学校的门口。木青青很无助,女人没有保护好她,她把身体借给了‘青’,失去身体的掌控权,亲眼看到那个男人的死亡。
可惜手段过于拙劣,她杀人的画面被监控所拍下来。
上了法庭,那个女人请了律师为她辩护。
还抛出了早些年的诊断书。
木青青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
辩护律师巧舌如簧,木青青只听到了其中一段话,“我的当事人是受到应激反应,被迫进入戒备状态,才丧失了理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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