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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吸食之时,犹如登极乐,飞仙成神,再到后来,却是一日不食,身若万千蚁虫啃咬。
压低也是这般慢慢的败光了,朝廷也成了空架子,各地的藩王还蠢蠢欲动。
这天终究是要变了,他不是没有想过去别的地方投靠藩王们,毕竟现在这京城是没有待下去的必要了,而且自己还得罪了那么多权贵。
可是观察了一翻,这些藩王的实力都远不如那卫子玠。
而且琼州一直在招募人才,他自认为不算好人,但的确是个好才,所以便奔来了琼州。
哪怕晓得这里还会遇到这命中克他的白荼。
没想到,这还真克,长史司里自己根本就进不去。
可是说实话,自己去了那么多地方,唯独这琼州最是有发展前途,而且这么短的时间里还发展得这样好。富足而美好,他的确不愿意离开。
但是想留下来,却又无任何生存技能。
恰好,这时候就遇到了那北夏来的十七公主。
他也算是经历过家中兴败,尝遍了世间荣辱,这女人对他来说,已经算不得什么了,再也不可能像是年轻时候那样,想要捧在心坎上。
所以这十七公主是不是让自己心动了,那有什么关系?更何况她还是个公主,能给自己带来权力和富贵就行。
哄一哄也无妨,但是他真没想到居然会有这样愚笨的公主,想要留在这沧海城,居然连那本该属于她的嫁妆都不要了。
她的身份的确是不错,但没有钱财,身份能吃还是能喝?所以才让十七公主回去找那兰筝讨要。
这样好哄的公主,他也是头一次看到,心里甚至已经想好了,若是这婚事当真能成,那不妨劝着她回北夏去,兴许自己还能争一争。
北夏人多擅战,可是他们没有像是东辽那样大的野心和聪明的脑子,只知道不停的内斗,白占着那样一片肥沃广阔的大草原了。所以薛郢之想,若是自己能走到他们中间,将他们都组合起来,组成一支最强悍的草原部队,绝对不会比东辽差一分。
那时便是飞黄腾达了!
手中握着那生杀大权的感觉,想来必然是不错。
他这样一想,觉得自己娶了个北夏女人,其实也没什么亏本的地方。毕竟她能给自己带来的,可不是只床榻间的欢愉,甚至还有令人热血沸腾的权力。
那时他一样能站着最顶端,接受万千子民的朝拜。
而现在的大楚这副模样,四分五裂是迟早的事情。
一个破碎的江山,注定是要走向灭国的,他来取而代之,也未尝不可。
野心这种东西,真的就如同雨后的春笋一般, 滋长得那样的快,一下就将薛郢之这几年来不如意的心境给填充满了,让他一下觉得未来的世界如此辉煌广阔,整个人都像是忽然活过来了一般。
可他却不知,他让十七回去要嫁妆这事儿做得实在是不好看,让兰筝长了几分心,还去同白荼提起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