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手指微微用力,轻松地捏爆了竹叶青的七寸。又用柴刀剥开蛇腹,取出蛇胆,直接咽了下去。
姚胜女一双杏眼睁得溜圆。“阿力,你……你……”
“蛇胆明目。”田力舔了舔唇边的蛇血,咧嘴一笑。“如果有熊胆就更好了。”
“野蛮!”姚胜女捂着心口,连连摇头。
田力哈哈大笑,拉起姚胜女,将死蛇交给他。“你这种文明人就不要跟着往里走了,去外面捡柴生火。”
姚胜女应了,捡了一根树枝,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挑起死蛇出去了。田力耸耸肩。姚胜女真是投错了胎,他应该是女人才对。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好的外科手术,要不然他真应该去变个性。
田力一个人走进竹林深处,捉了几只竹鼠,又砍了两根竹子,去掉枝叶和竹根,砍成大小长短都趁手的竹枪,这才出了竹林。姚胜女已经生好了火,田力提着竹鼠,刚准备去水边宰杀剥皮,姚胜女说道:“给我吧,你做你的正事。”
田力一脸诧异地看着姚胜女。姚胜女不仅爱干净,胆子还特别小,他居然主动要求去处理竹鼠?
“好啦,别这么看我。”姚胜女红着脸。“以前你反正也闲着,我就懒得弄了。现在你有正事要做,这些杂事就交给我吧。”说完,接过竹鼠,伸长手臂,尽可能远的离开自己身体,战战兢兢的往河边去了。
田力有些感动。他拖着竹子来到河边,找来一根又细又长的树枝削尖,从两头将一根粗些的竹子的竹节逐一捅破,然后将另一根细一些的竹子穿了进去,组成一杆内外两层的竹枪。虽然枪胸、枪尖还是有些软,但粗细趁手,重量略轻,也正适合他此刻的体能。
关键是这枝竹枪有一丈五长,比骑士们用的枪足足长出一半。一寸长,一寸强,面对真正的高手时未必能有用,对普通人来说,枪越长,当然越占便宜。
田力很满意,就在河边练起枪来。
他学的枪法不知来历,也不复杂,只有两路:一路骑枪,一路步枪。不讲套路,只讲用法。他现在没有战马,暂时练不了骑枪,只好先练步枪。
与骑枪相比,步枪因为是步战用,需要和步法相配合。在过去的两年里,田力练得最多的就是步法,两年的苦练,终于将身体的协调性练到最佳,也将步法融入了血液,不需要再着意理会,一迈步就是最适合的步法。
田力手持竹枪,在河边的浅水里前进后退,练习扎刺。五十通之后,他渐渐适应了竹枪的手感,刺出收回,竹枪振动,嗡嗡有声,与脚下哗哗作响的河水互相呼应,颇有几分威势。
姚胜女看着田力从生疏到熟练,不禁赞了一声:“阿力,你就是天生玩枪的,进步真快。”
“那当然。”田力停了一下,喘了口气。“玩枪本来就是男人的强项,怎么可能让女人占了上风。”
“呸,又瞎说!”姚胜女和田力相处得久了,知道田力话里有话,没正经,脸一红,提着收拾好的竹鼠走了。田力嘿嘿一笑,收拾起心情,继续练枪。大敌当前,不用功不行啊。
——
青茉山庄,正院。
少庄主姚梦云坐在堂上,左手握着一卷书,右手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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