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诗双回去前用做好的罐子盛满了水, 拎到半路胳膊就酸得不行。常胜看她越走越慢,便把那些罐子都接过去自己拿着。两人回到洞里,天已经全然黑了。
常胜把大洪放在稻草堆上, 小声跟岳诗双说道:“这伤看着是隼族弄的, 他们最爱吃兔子。把他伤口清洗一下, 好在不太深, 应该过几天就没事了。”
“谢谢你呀,常胜。”岳诗双站起身:“你转过去, 我把你的衣服换给你。晚上凉, 你不能总这么露着上身。”
“不许换。”常胜提高了声音命令她。
岳诗双有些错愕地停止动作,抬起头来看他。
常胜清了清嗓子——刚才在河边, 这个叫什么大洪的兔子宁可丢了命,也不愿意丢了她的小包裹。她现在这么急着把他的衣服换下来, 是想穿他给她带来的这些?
打从刚才,他就看这个大洪不正常, 怕不是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的。她身上得时时刻刻带着狼族的味儿, 这兔崽子才能死了这条心。
他回头看了看洞口:“吃的不多了,肯定不够仨人吃的, 我出去再打些猎物回来。”
“诶——”岳诗双伸手拉住他的手:“这么晚出去,多危险啊?我不饿,少吃一口也没关系, 你别去了。”
“让你饿肚子, 我也太不称职了。”常胜低头看了看她拉住自己的一双小手, 白白嫩嫩的, 软得不像话。他收回目光:“一晚上了就知道担心那兔子,可算也关心一下我了。”
言罢,他指了指自己平时藏东西的草堆:“我拿点家伙再出去,不会有事儿的,放心吧。”
听他这样说,是铁了心要出去,岳诗双便不再阻拦,放开手点点头:“那你自己当心点,早点回来,我等你。”
常胜撇了一眼还昏睡在稻草堆上的大洪,心里那种被比下去的劲儿总算消退了一些,从洞口拎了两块趁手的石头,转身出了洞。
岳诗双记得原文里说过,隼族长年生活在峭壁上,对于生活在尖齿岭、享受优渥资源的狼族始终虎视眈眈。如今即使被狼族部落放逐,看到大洪身上的伤是被隼族弄的,想必常胜心里也难免会起波澜。他是部落头狼的儿子,身上那股子责任感是不会轻易消退的。
所以这趟他出门,大概不仅是要找猎物,最重要的还是打探一下隼族的动向。岳诗双没有理由再拦着他。
她找了一块干净些的小兽皮,沾了水替大洪把各处伤口擦了擦。身为兔族,大洪的长相与粗犷的常胜简直天差地别。她依稀记得,大洪出生时,部落发了洪水,才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实际上他本人长相有些阴柔,白白净净的,有一点像女孩子。也难怪一身肌肉的常胜会轻视他。
这会儿他失血过多,嘴唇干裂,面色更显的苍白了。
替他擦好了伤,岳诗双又拿烧制的最小的罐子,撑起他的上身,给他喂了些水。
一口水喂进去,他喝了三分,咳出了七分,也总算是又睁开了眼睛。
“双双……”他费力地往后错了错,用自己的力量支撑着上半身,伸手接过她的罐子喝了几大口,脸色才稍稍好一些。
身上伤口太多,想必是隐忍着巨大的疼痛,明明是夜晚凉飕飕的山洞里,他的额头却渗出了好多细细密密的汗珠。
“很疼啊?”岳诗双伸手替他擦了擦。
大洪摇摇头,望向洞口:“还好,可以忍耐。他呢?”
岳诗双知道他是在说常胜,于是回答道:“去打猎了。”
大洪一怔,垂下眸子感叹:“他看起来像是狼族的。最近尖齿岭附近的山头猎物紧缺,不仅狮族时常出没,隼族和狐族也出来跟狼族分一杯羹。他没有把我当了猎物,看来对你很好……”
猎物紧缺……岳诗双听言有些意外。这几日常胜出门,时常能打到猎物,她几乎每天晚上都有新鲜的烤肉吃。她本以为是附近小动物比较多,又是狼族地盘,狩猎应该很容易,可现在想来,每次他回来的时候都是满头大汗的,也不知是跑了多远的路,才能保证她睡下时都是饱腹的。
她点头表示赞同:“他叫常胜,咱俩走散以后,就是他从一个狮族兽人那里把我救回来的。”
“狮族生性好淫,生活在狮族的雌性都活得很是艰难。能遇到他,也是幸运的了。”大洪默了一默,又问道:“你跟他,是像阿爹和阿娘那样……”
岳诗双摇头:“还没有。”
听到她说“还没有”,而不是“没有”,大洪的面色又失落几分。但想来,对于她这样身形娇小、没什么战斗力的姑娘,跟着身体、力量都远胜兔族许多的狼族,也是件好事。
况且,就她身上穿着的那山豹的皮毛,还有带着狼族气味的衣服,她就算是独自一人在林子里,一般般的兽族见了也不敢起什么歹意。
大洪没再说什么,往后一靠,倚在石壁上,又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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