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发展中的婚姻是稳定的,正是在稳定的状态下,夫妻双方才会获得爱和安全感,才会达到身心的愉悦,才有可能完成个人奋斗和事业;反之,缺乏活力的婚姻妨碍个人幸福的实现。
很多离婚案件并不是因为双方存在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也不是一方不忠或放荡不检点所致,而是根源于没有坚定的信念,不愿意信守承诺,说到底还是因为缺乏正确的、健全的婚姻观,把个人凌驾于婚姻之上,往往夸大婚姻生活中的不适应、困难与挫折以及些小的碰撞,自身又不愿意去努力改善。这种思想倾向是要不得的。
婚姻是男女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与责任关系,以此展开的内容却相当丰富,离婚也许是权利的获取,却往往是责任的丧失。
人犯了错误,该受到惩罚的方式有好多种,其中,离婚是代价最大的、最不明智的种。
婚姻的确是一项长久的事业,婚姻的技师不仅有赖于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而且还需要双方不断投入,相互调适,各尽责任,努力创造温馨氛围,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激情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不仅不易持久而且容易消退,因此不可能是维系婚姻的力量。为了激情放弃婚姻是不正常的。激情并不比更多弥足珍贵的东西重要,企图从婚姻中寻找激情的人,趁早不要选择婚姻,以免害人害己。
作为文明的社会形态下的人,社会属性是更为明显突出的,社会的规范系统的约束力更加强大,及时行乐必然丧失人的社会性,获得的只是人的自然属性方面需要的满足。及时行乐好比眼前利益,而婚姻则是长期利益,满足于及时行乐必然造成对婚姻的削弱与损害。一个具有坚定信念、足够信心的人不会是及时行乐者,而是善待婚姻的人。
文中的“他”是一个典型的、随心所欲的“婚姻文盲”,四次婚姻都相当草率。
第一次与小倩的婚姻是有着深厚基础的,但他没有去珍惜,反而轻率地否定了。小倩的那些在他看来所谓的缺点不是不可以改变的,他却看不到她的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
第二次与丽丽的婚姻同样暴露了他的自私自利性,他欺瞒丽丽,违反了婚姻规则,结果受到惩罚。
第三次与第一次的情形相似,他忽略了萍的优点,只看到了她的不足,而且在想像中随意夸大,结果再次否定了婚姻。
第四次可以看做是对他的惩罚。他对红根本谈不上了解而草率成婚,结果自食苦果。
他四次婚姻失败的错误在于:他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不愿承担责任与付出努力,看不到婚姻的长期性与共享性,一味沉迷于对十全十美的婚姻的幻想之中,缺乏坚定的信念,更不懂得健康的婚姻要用心去营造的道理。
因此,他要反思女人与婚姻,首先必须反省自己:在这四次婚姻中对妻子是否以诚相待?自己投入了多少精力?如何全面评价一个人?对妻子了解多少?自己究竟要寻找什么样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是否现实?自己存在哪些缺陷?
还婚姻本色
加强了解与理解,积极、主动、冷静、客观地对待婚姻。
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控制情绪,重塑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