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公安局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冷峻,令人望而却步。
赵曼妮的豪车停下,她特意让厨房做了爱心午餐,给孟邵辉送过来。当她看到那神圣的警徽,手突然间发起了抖。
几个警员投过来羡慕的眼光,在他们眼中赵曼妮就是一个女神总裁,不但霸气十足,还对待老公关爱有加。
“呦!局长夫人亲自为局长送饭啊?”
“大家好,这是我为大家准备的。”
大总裁出手就是大方,扔出去的全都是奢华零食,乐得大家笑开了怀。
局长办公室,孟邵辉心事重重的抽着烟,想着已经死去的陆小可,满怀歉疚,如果不是他,这个女孩子应该还活得好好的。
敲门声响起来,进来的是林山烨,他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脸色也好了很多。
“爸,找我来什么事啊?”
“山烨,关于陆小可自杀一案,你当时好像是丢失了一个物证,是什么物证?”
林山烨陷入了回忆中,当时这个案子是他负责的,他进入死者房间时,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一条丝巾。当时,他还以为是陆小可掉在地板上的,但是他发现那条丝巾名贵,其面料和做工都是上乘,绝非一个打工阶层能消费起的,而且其图案和款式也不适合年轻的女孩子,所以他就当成物证收了起来。
“那条丝巾上还飘散着名贵的香水味,那种纯正的法国香水可以持久好几天香味都不散,这根本就不可能是陆小可的,只可惜我遗落了物证,不然,根据这条丝巾还或许能找到什么线索。爸,这案子都过去那么久了,是不是你有什么新发现吗?”
“是的,你给我具体讲一下当时证据丢失的经过。”
林山烨的眼前浮现出一道触目惊心又闪亮的血光来,那是一枚鸽血红项链,这枚鸽血红的形状很特别,菱形,周围镶嵌着翅膀状的细碎钻石,猛然一看就像一只被血染红的鸽子。
“那是在陆小可的楼下,我和一个戴着墨镜的女人擦肩而过,当时她的包被撞落在地,里面的东西也都掉了出来,我就帮着她去捡。我当时没有看清她的长相,但是她的脖间晃动着一枚鲜艳的鸽血红,在太阳下闪着光。”
“鸽血红?什么样的鸽血红?”
“这枚鸽血红的形状很特别,菱形,周围镶嵌着翅膀状的细碎钻石,猛然一看就像一只被血染红的鸽子。实不相瞒,我第一次去赵家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我妈脖间的那枚鸽血红,和我当年看到的那枚一模一样,听潇潇说,那是赵家祖传的宝物。我想,那或许是一枚相同的鸽血红吧。”
孟邵辉的心里的答案已经完全确定,赵曼妮就是害死陆小可的凶手,她在给陆小可下毒的时候,毕竟是做贼心虚,没有察觉脖间的丝巾滑下来,然后她担心东窗事发,就去现场偷了回来。
“不是相同的鸽血红,就是那枚鸽血红,赵家祖传的鸽血红在这个世界上仅此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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