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了,如果两人记不得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样子,那么两个人的缘分也就尽了。
第一次见到许文雅是什么时候?姜谕的脑海中一阵恍惚,沉睡的记忆霎时涌上心头。
那是一个冰冷的雪夜,自己与人争斗被围殴打趴在地上,失去行动能力,就在饥寒交迫,全身都快麻痹的时候,她来到了自己的面前,把自己扶起来,将她手中的热奶茶给我,将我送去医院。由于是雪夜,自己并没有看清许文雅的样子,只依稀记得是个女子……
是了自己第一次见到许文雅,连她的样子也没有看清,更不用说后面怎么样,只此一例,两个人的缘分已然到尽头了。
心痛吗?
恩,有过一刹那的心痛,只是心痛过后,再次涌出的仅有平淡。既然她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自己又何必强求呢?
回忆自己与许文雅的点点滴滴,姜谕发现自己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男友……或许在心底完全没有男友概念。
罢了,给不了人家幸福,何不趁早放手?
忽然间,才发现。
失去的人早已不在惦念。
闭上眼,只听见,
岁月如风在耳边……
亦如最熟悉的陌生人,温和的一笑过后,两人擦肩而过,姜谕行走间,轻松的步伐,黑色的长发随风舞动,衬托整个人飘逸至极。
许文雅站在门口,俏脸惨白没有一丝血色,美眸中尽是无尽的哀伤,诱人的娇躯微微抖动,泪水终于抑制不住流淌而下,打湿了衣衫,打湿了她的心。
“哇咔咔,姜大哥你肯定认识那个女的,那个女的也肯定认识你。你们两个肯定……”在后面低着头走路的张晓宇一下就撞到了姜谕。
“姜大哥,你,你,你怎么不走了。”张晓宇嘿嘿的笑道。
姜谕沉默不语,面色平静:“去把我的任务结算一下。”
“阿,哦好的,姜大哥。”张晓宇点了点头跟在了姜谕后面,一路上不时可见佣兵来回走动,有男有女,大多是年轻人。偶尔看见的几个中年男人,估计都是管事之类的。
“晓宇,你终于来了,上次的事考虑的咋样了?”一个约莫三十岁的魁梧壮汉迎面走来,看见张晓宇,顿时两眼放光,大声喊道。
他身着米黄色背心,露出块块胸肌,粗大的手臂,比小孩的脑袋都要大上一圈。站在那里,就像一头凶兽散发可怕的气势。双目炯炯有神,犀利无比。胆小的人,和他对视的胆量都没有。一身血肉气场,逼近地者。
“刘大哥!”看见壮汉,张晓宇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但还是笑着回答到:“嘿嘿,刘大哥最近过的可还好?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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