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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们这阵子赚得不少啊, 这都能拿皮衣来卖了。”
两家的摊子隔的近, 一天能卖多少钱, 大概还是能猜出来, 只是卖磁带的那老板没想到何云她们居然能赚那么多,看到自己摊子上积了一段时间卖不出去的旧货, 他默默的想着转行去卖衣服的可能性。
隔壁摊主羡慕的目光太明显,何云直接道:“我们卖的是假货。”
隔壁摊主明显被这直白的解释唬了一跳。卖假货还敢这么明目张胆?
卡壳了好一会儿, 隔壁摊主才问道:“你这衣服多少钱一件?”
“我卖九十一件,你要的话, 八十就行。”
一听这么便宜,隔壁摊主瞬间心动。反正这时候也没人来买东西,他直接放下他的摊子不管, 蹭到何云的摊子面前挑了一件衣服, 仔细的查看做工和皮质。
“你要不说我还看不出来,这是假的, 质量也太好了吧。”
“这货一般的店主都用来充当真货卖, 质量能不好吗?”
一听这话, 隔壁摊主脸上的喜欢的表情都快藏不住了, 仔细的挑了一件他以为最好的, 爽快的道:“我先买一件来穿穿。”
外面的正版货, 一件400左右,隔壁摊主的身价可能也就比何云郑玲两个人的加起来多一点。三四千块钱对以前的何云来说, 是想都不敢想的, 但是等她开始摆地摊的时候, 才发现这钱也不算什么。
做生意最怕手里没钱,要是一个不小心,手里的这批货没选好,卖不出去,压在了手上,很有可能就让自己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
就何云所在的地摊界,呆得久的人身价绝对不低,但是在这地界,何云就很少看到穿得有钱的。大部分人的穿着都很简单,有的甚至可以说是破烂,完全看不出这些人都是身藏巨款。
还没正式开始卖,行情就已经这样好,郑玲对何云的决定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已经可以想象等这几批衣服卖完之后,她成为万元户也是有可能的,她这才从家里出来三个月啊。
何云的这皮衣光顾的人不少,来问价的全都是些男人,很多都还是过来看热闹的,几百块的皮衣,根本就买不起,就算何云这儿的价钱只要几十,大部分的男人还是望而却步。但是就算这样,也比卖衬衣划算。
一件衬衣只能挣几块钱,卖十件衬衣还比不上卖一件皮衣赚的多。而且大家又不是特意过来买东西的,谁会把几十块钱带在身上。
今天晚上来问价的人,有很多都在问何云,明天晚上还来不来,何云也能预计,明天的生意应该会很好。
第一天的生意虽然一般,但是有之前碰上的那几个混混来照顾生意,赚的也还不错。
那几个小混混也是仗义,何云一说自己要在这边摆地摊卖皮衣,让他们来捧个场,他们还真的都来了,不仅来了,还没人都买了一件皮衣。一下子就卖出去五六件,弄得郑玲喜笑颜开。
皮衣这种装逼利器,属于混混必备的,但是这东西是真的太贵了。那几个混混一听何云的这个价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后再听何云十分耿直的说假的,他们也就坦然了。
稍微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皮衣的质量是真的不错,全都很干脆的掏钱买衣服,何云还给他们每人便宜了十块钱。
这个举动让混混头子黄耀祖十分的有面子,差点当场就认妹妹,让何云有麻烦就找他,他帮忙搞定。
这皮衣的成本虽然高了点,但是收益也是大的,而且这样让那些之前跟风卖衬衣的,根本就没办法学习,本钱不够,玩不起,只能看着何云她们挣钱。
从何云她们摆摊开始一个月,她们两个就已经赚了将近一万块钱,这个赚钱的效率,让何云自己都觉得不真实。
赚了这么多钱,何云两人也都不想继续冒那么大的风险摆地摊,拿着钱准备去找一家店,然后去办一张营业执照,正大光明的做生意。
何云正在准备申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的时候,郑玲找来十分不好意思的说道:“大云,我哥哥商量着结婚的事情,女方那边急着要彩礼,你看我能不能……”
“你不说我差点都忘了,你先去取几百块钱吧,先应应急。”
两个女孩子,身上也不敢放太多的钱,她们两人手上的钱,除了买货,剩下的全都放在银行里,身上一般只留几十块钱应急。
郑玲踌躇了一会儿,然后犹豫的说道:“家里面的情况,我得先回去一阵,这个生意,大云你要不先…”
“行吧,我俩把剩下的货卖了,就把钱分一分吧。”郑玲的意思很明显,何云也不多加勉强,只是有些为难。
少了一个人,这地摊还真不好做。皮衣不轻,两个人还好,虽然累点但是能胜任,但是何云一个人,光是搬货就得让何云脱一层皮,而且到时候警察突袭的时候,东西带不走,就得伤筋动骨。
这些情况郑玲也明白,所以她才这么不好意思,“我回去最多半个月,等我回来,我们还是可以继续的,就是那个营业执照我们就先算了吧。”
拿了五千块钱给郑玲,剩下的两千块和货全都留给何云,然后她就急急忙忙的坐车赶回家了,家里面催得紧。
少了一个合伙的,何云一个人忙了几天,身体也支撑不住,收拾了一下细软,带上手上的钱,趁着现在的空闲,坐上火车去找‘刘朵’去了。
自从何云赚了钱,刘朵也开始在她的耳边念叨,该去找人了。
刘朵现在的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好,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拿她家的房子和钱,补贴她的几个叔伯,还嫌她吃得太多,弄得她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生活,变成了一个女流氓,跟着别人收保护费的那种,等后来她年纪大点之后,才开始自己做一些小生意。
坐了两天的车,何云终于根据刘朵的提示,找到了她以前住的那个村子,她们的村子比何云的老家要富裕一点,毕竟属于沿海的城市,受益不少。
就算到地方了何云也不敢轻举妄动,准备先去探个底,看看‘刘朵’是否还存在。
“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读书吧,刘朵你小学在哪里,我直接去学校看怎么样?”
刘朵想了一会儿,有些尴尬的说道:“你去看看吧,但是很有可能找不到我,我小时候经常逃学去玩。”
“就算你不在,我也能问问老师啊。”
刘朵对她小时候的记忆并不算太清晰,而且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她早忘记她小学老师叫什么,脸她自己这时候长什么样,她都忘记了。
“穿的比较破,头发应该比较脏,黑瘦黑瘦的……”
只有这个笼统的描述,何云就已经看到了很多个相似的了,没有办法,何云只有试探的喊道:“刘朵?”
喊了好几个人,都没人搭理自己,何云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算见到了,我也认不出,要我还是直接去你家问吧。”
刘朵现在只能听声音,无奈的发现她好像是没有办法找出自己,最后还是要和她十分嫌弃的家人打交道,但是这种情况容不得她扭捏。
带上家里面仅剩的十块钱,何云一个人坐上了去城里的客车,车费花了两块钱,瞬间五分之一的积蓄就没了。
这趟车是去省会A市的车,每天只有一趟,早上从县城出发,下午才能到。一天的时间都在这个车上,所以何云不止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还带了点干粮路上吃。
何云家离县城比较近,很早就到了,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安静的听石头里的刘朵讲城里的事。
“哎,你这边上有人坐没有。”
“没,你坐吧。”
来人也是一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女孩子,笑起来一口白牙,手上也拿了一个小包,跟自己的这身装扮差不多,看起来跟自己的目的一样,何云对着她笑了笑,问道:“去A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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