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呼!
急促的喘息声如同被狠狠拉动的风箱,彭济安只觉自己的心跳动的频率比起急骤的鼓点还要快,似要冲破胸腔的束缚蹦出来。
就象三伏天为了发泄某种激情而疲惫不堪的公狗,张大了嘴,伸出长长的舌头,想要努力吐出因为剧烈运动而冒出来的涎水,却是吐出了蚕丝一样晶莹的东西,一头掉在地上,另一头还挂在他的舌尖上。
彭济安花白的头发乱糟糟的跟鸡窝似的,布满灰尘的脸上没有光泽,眼睛失去原先的睿智布满血丝,疲态尽显。
无力的感觉在快速吞噬他的意志,他的心里有一个充满魔性的声音在诱惑着他,快躺下睡一会儿,就一会儿,不会有事。
坚持!坚持!一定要坚持!
一定要找到他!
彭济安想要闭上眼睛美美的饱睡一觉,一个坚强的声音在心里不屈的呐喊。
喘息中的彭济安掏出超级细胞活性剂,脸上满是犹豫。
这些天的逃亡经历一一涌现在心头。
自从逃离那个鬼地方后,他就一直在逃亡,逃过了地中海黑海西伯利亚南亚东南亚,总里程已经有好几万里了。
这些天,他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没有吃过一顿饱饭,身体越来越支撑不住了。
“还有两千多里。”
看了看手上的追踪装置,彭济安知道他已油尽灯枯了,要是不使用超级细胞活性剂,燃烧他的生命,他不可能完成任务。
不再犹豫,一咬牙,针头扎入手臂,淡绿色的超级细胞活性剂被注入他的身体。
久违的力量重新涌现,彭济安没有光泽的眼睛神采湛然,以远远超过世界短跑冠军的速度飞奔起来。
他越跑越快,头发却是越来越白,如同冬天里的雪。
咻!咻!咻!
一道道炽热的激光对着彭济安射去,全部落空,射在地上,地面出现一个个烧焦的坑洞。
“Shit!”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手握一支精致的激光枪,朝着彭济安消失的方向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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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促的脚步声如同急骤的鼓点一般密集。
华云峰捂着左臂飞奔,还很稚嫩的小脸因为枪伤引发的钻心般疼痛而有些扭曲,额头上冒出了密集的冷汗,但是,他没有吭一声,一脸的坚毅。
“张大牙,你丫的给小爷等着,小爷弄不死你,小爷跟你姓。”华云峰回头望望,只见地上有一条鲜红的血线,这是他左臂伤口流出的鲜血造成的。满脸的恨意,不住磨牙。
华云峰,一个资深流浪儿,自从八岁时被拾荒老人吕老头在路边救起,他就开始了流浪生涯。到现在为止,已经整整六个年头了。
他九岁那年,唯一的支柱吕老头一病不起,与世长辞,他就担负起照顾吕老头瞎眼孙女吕美娟的重任。
这些年来,两个瘦小的身影出现在天南省各地,大冷天在桥洞下被冻得瑟瑟发抖,三伏天被酷署烤得浑身冒汗。就这样,两个幼小的孩子,有上顿没下顿,饱一餐的饥一餐,风里煎雨里熬,艰难的活了下来。
在流浪的过程中,华云峰结识了一些流浪儿,抱团取暖,一起面对这狗日的生活。日子虽然过得异常艰难,但是,有小伙伴们的帮助,他们顽强的挺了过来。
当然,他们遇到的不仅仅是好人,也有坏人,有一种专门捕捉流浪儿卖钱的混蛋。
华云峰今天拾荒归来,去找在乞讨的小伙伴胡家兄弟,正好遇到以张大牙为首的一群小混混正在围捕胡家兄弟,他愤怒之下和这些混蛋干起来了。
别看华云峰人小,只有十四岁,但是,他的脑瓜子特别灵活,再加上扔石头的手法特别准,带着胡家兄弟硬是把一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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