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天下无敌,是他们见识少,还是本领强?这迷之自信,他可从未有过。“路见不平一声吼,你这丧尽天良之辈,人人得而诛之。”
“杀尽天下该杀之人,渡尽世间当渡之人。乃是我发下的大宏愿,你懂什么,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
“这一村子的黎民百姓,难道都是该杀?吹大牛也不怕闪了老腰,说大话也不怕坏了嗓子。”
“你知道些甚,这村子里若是有一个好人,丽娘也不用变成今日光景,我也继续修行我那人间道,而非这炼尸之术!”丑道人近乎歇斯底里般,大声的吼出来,与刚才判若两人。
这让范百里就有些迷糊了,莫非,当中真有隐情?正在他进退两难间,张天宇带头,余下三人也都跳了出来。
一见面前多了几人,丑道人有些许慌乱,片刻,还是恢复正常。
“这位道友,既然你说这村子里都是该杀之人,不如说说如何?”张天宇出言不冷不热,一副实事求是模样。
“尽是些麻木不仁、欺软怕硬、落井下石之辈,如此让他们去死,真是便宜了。”
这村子,唤作群贤庄,如此高洁的名字,却与事实相去甚远。
数年前,丑道人和丽娘及一票人流浪到此,见人们还算热情,就留居此地。谁知道,时日不长,其他人一个接一个不明原因的死去,当时丑道人还以为是长途跋涉酿成的病根,也不注意,没放在心上。
丽娘生的花容月貌,一脸姿色在逃难途中也是保持的尚可,更不要说在群贤庄安定下后,更是艳压八方,一下子成了村里头号门面。
平日总有各种闲汉上家挑水担柴,送米送面,让丽娘更是认为此地是绝佳居所。毕竟她身份特殊,大的镇子自是不敢露面,但长居在此当问题不大。
丑道人机缘巧合救下丽娘,伴随她直到此地。
按说人已安定,他也应当功成身退。但是,心底的那份执念,让他一直不忍离去。
是啊,见到丽娘的第一眼,他便决定守护她一生一世,不管天涯海角。
此刻,有了落脚地,应当高兴才是,可,事与愿违,无论如何,丑道人也无法欢笑。无它,群贤庄一个穷书生,走进了丽娘的生活。
人世间有两种人,最是受人喜欢,尤其受女人喜欢:一个是盖世大英雄,一个是满腹经纶的俏书生。
恰好,丑道人两者都不是,在此之前,他只是个漫无目的求道的小道人,读书之事,只对经书有所研究。吟不出来那“关关雎鸠、君子好逑”之词句。
但,穷书生能行,诗经风雅颂,尽数不在话下,尤其大雅小雅,更是张口就来。
日日在丽娘墙外读诗,从不上门的他,反倒击退所有人,成功采下这牡丹花。
丑道人见如此,只得含恨而去,远走天涯。
可惜,好景不长,穷书生罹患疾病,卧榻不起,没有太久,便一命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