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什么叫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但还是将盘里的食物扫荡一空。
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圆,隔着狭小的窗户向外望,深蓝的夜幕上悬了个月钩子,钩得她心口疼。
好在还有酒。三杯渐觉纷华远,一斗都浇块磊平。
回国前,钟汀把自己在美国买的油烟机等无法带走的东西都留给了房东,作为回报,她得到了一本柏拉图的《会饮篇》,英文版的。
回国机票当然是经济舱,路肖维订经济舱是形象需要,她订经济舱是经济需要。即使为了经营自己的形象,路总也不过是国内短途坐一坐经济舱,国际长途,还是舒适度优先,毕竟狭窄的经济舱实在无法安放他的两条长腿。
对于钟汀来说,坐经济舱相当于挣钱,她在国内,一年博士所拿到的补贴也不过一张商务舱的机票钱。
在飞机上碰到路肖维的前女友完全是个意外。
因为路上遇到了起车祸,钟汀到达塔科马机场时已经很晚,值机的时候被告知经济舱已满员,她就这样被免费升到了商务舱。
欧阳清在她的邻座,正在看美版《红书》,八开本的书翻开捧在手里,如捧着一块红砖。她正在看德语手稿部分。
翻页的手指细长白皙,钟汀注意到她手指上并未戴戒指,只在左手腕上配了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
钟汀坐在欧阳的左手边,从她的角度看过去,那张侧脸确实无懈可击。
她几乎是下意识打量了一下自己,运动裤加白底黑字的文化衫,球鞋边缘已经磨破,手上戴了一块国产运动手环,绑马尾的发圈是她从国内带来的,一个只要五毛钱。十八岁这个样子还可以说是青春无敌,可她已经二十八了。
钟汀本科毕业直博,跟着那个五十岁还未婚的女导师做古代性别史,她在四年级时依然单身,导师劝她去谈个恋爱,最好把一个普通女人能经历的都经历了,年轻时犯错不要紧,年纪一大就不太好意思犯错了。
她在直博五年级时同路肖维结婚,同年拿到博士学位后出国做博后,一晃马上就三十了。
钟汀对于穿着一贯从简,不过从简到这个程度也是罕见,因为要长时间坐经济舱,所以她身上集齐了衣箱里最宽松且最旧的衣物。
她这个现任和前任对比过于明显,不知怎的她竟然替路肖维感到有点儿难过。
欧阳结婚那年,“宁可坐在宝马上哭,不坐在自行车上笑”十分流行。
不过她并不能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路肖维的自行车没有后座。
她嫁的人也不开宝马,那人有司机,司机开宾利。
欧阳嫁的是钟汀的小舅。
路肖维二十岁那年败给了一个四十四岁的中年男人,裁判是欧阳。
钟汀同路肖维结婚,欧阳还同小舅一起来参加婚礼,给了一笔很丰厚的礼金。后来婚礼的全部礼金都被路肖维以夫妻二人的名义捐给了希望小学。
一场婚礼过后,钟汀还是一个光荣的无产者。领证前钟汀和路肖维签了一堆婚前婚后的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很好界定,最重要的是婚后协定,那一页页的条款看得钟汀脑壳疼,她懒得一条条确认,直接问路肖维你不会坑我吧,他颇有意味地看了她一眼,说你还是仔细看一遍吧。钟汀大笔一挥,说了句我还信不过你吗,便十分潇洒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那一刻,笔走龙蛇,仿佛张旭附体。
她还是信得过路肖维的,他虽然不想把自己的钱同她分享,但也不至于拿个耙子从她那儿耧钱。
这趟航班实行分段餐制,等到上完主餐,空姐突然拿着个小本子来找欧阳签名。欧阳拿出钢笔很迅速地签好了自己的名字,签完还附送了一个礼貌性的微笑。
她的笑容把握得很有尺度,不像钟汀,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微笑,要么是呆着一张脸只有嘴角在动,要么笑得极其夸张,见牙不见眼,把虎牙完全暴露出来。钟汀的高中班主任很看不惯她的前一种笑,他总以为钟汀在嘲笑他。
最后还是钟汀先打的招呼,在她的生活经验里,见到熟人不主动问好是一个没有礼貌的行为。在“小舅妈”和“清姐”之间她最终选择了后者。
按理说,钟汀应该管欧阳叫舅妈,可一想到她只比自己大两岁,就实在叫不出口,况且她之前一直叫她清姐。她想,欧阳后来不怎么同她家来往,和称呼也有关系。
欧阳如今是一家访谈节目的主持人,节目叫《清谈》,上节目的都是有名有款儿的,路肖维也不过前年公司上市后才将将有上她节目的资格。她这趟赴美是因公外出,《清谈》最近策划了一个美国行的节目,采访对象从旧金山一直到西雅图。
钟汀毕竟不是欧阳的采访对象,两人都无交谈的义务,于是寒暄了两句便各做各的。
将近十二个小时,除了吃饭,钟汀不是睡觉就是翻手里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飞机落地前,她正在看饮食卷,目光定在腌菜这一章。
食香瓜儿、食香茄儿、胡萝卜菜、假莴笋、胡萝卜鲊、茭白鲊、蒲笋鲊、芥末茄儿……
钟教授曾标榜钟汀小学便看《红楼梦》和《儒林外史》,实际上钟汀和相府的老太太一样,不过看个吃。她以前慕名看李宗吾的《厚黑学》,整本书看下来,厚黑是一毛没学着,只记得厚黑教主的老学生黄敬临有一个会做三百多种咸菜的母亲,不由得心生羡慕。
钟汀少年时代曾有一个阶段的理想是当家庭主妇,她自认很有做主妇的天赋,那些在地摊上淘的民国家政学课本她能津津有味的看半天。她曾用压岁钱买过一台迷你缝纫机,并用这台缝纫机给自家的京巴做了四季衣裳,单夹皮棉,应有尽有,材料不是家里的旧衣服就是淘来的布头,这证明她不仅心灵手巧还能勤俭持家。她也会养花,养得最好的是铃兰,一到四月便开得很好看,她姑妈们见了很喜欢,拿到自己家去养,没多少天便凋了。她最喜欢的是吃,且愿意把菜谱上的白纸黑字通过煎炒烹炸忠实地翻译出来。
然而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并没有人愿意聘任她当一个家庭主妇,那只能是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