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干了!”
地宫里一片喜气洋洋,欢声隆隆,这是拾柴帮开帮立派以来的第一场“硬仗”。
他们胜了,还是以智取胜,没有一个兄弟受伤流血,完胜!
地宫已不是先前的那个地宫了,地宫想消失?很简单,挖来别处的土,填平了就成。
新地宫跟旧地宫是同一时间开工的,做这些苦差事的人,当然是污衣派的自家兄弟。
他们自嘲武功低微,不能跟人拼命,否则容易丢了命,但苦力活儿、跑腿活儿还是能干的,只要能稍稍的给帮里做点贡献,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他们的帮主说了,这次挑战刑天门,大获全胜,功劳也有他们的一半。
在江湖人眼里,乞丐佬就等同于废人,有手有脚,就是没什么用处。
他们从前懒,脏,废,
在周遭人歧视的目光里
,如蝼蚁般苟活着。
他们从前没有理想,得过且过,活一天,是一天。
那是因为,从没有帮派愿意接纳他们这样的人,更加没有哪个老大肯许他们光明前途。
自从加入了拾柴帮,拜在七帮主他老人家门下,这一切,都变了!
没错,在李三吱那张三寸不烂之舌的描绘下,他们已然把洪琪想象成了一个跟江半仙年纪差不多的老人家,有大智慧,大理想,当然也少不了极大的野心。
他们对拾柴帮的一切满意极了,除了一件事——
他们敬爱的帮主居然没有出现在庆功宴上,他……病了!
洪琪被人从绫江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奄奄一息。
朦胧中,听见有人在耳边说:
“我叫阿鬼,你记住了,是我阿鬼救了你!”
“以后呢,若江湖再见,你可一定要找机会报答我,否则,就是知恩不报的小人!”
“咦?身上一个铜板儿都没有,值钱的东西还不少咧!”
“脖子上这块儿玉佩,还有脑袋上这几颗珠子,我一并带走了!”
“嗯,收了你的报酬,咱们两清了,以后呢,江湖不见!”
真的是活见了鬼了,这不是一个见义勇为、侠肝义胆的江湖吗?
怎么会有人救个失足落水者,就是一门心思地想要报酬?
怎么世上会有这么不善良、不贴心的姑娘?跟他的孔迎一比,简直就是糟粕!
他努力地想要睁开眼睛,想看看这个姑娘究竟长什么样子,否则,日后江湖再见,他报错了恩,那可如何是好?
又或者她是个美人,比他的孔迎姑娘还要美上几分,那么,他就收回方才的负分评价。
当他努力地睁啊睁,终于睁开了眼睛,竟然看到了……罗攀?!
罗攀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皱着眉头,撇着嘴巴,抡起拳头,不客气地说着:“你这么色眯眯地看着我,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呀?滚!”
一拳头抡下去,刚醒过来的洪琪,又晕了过去。
吓得罗攀还以为,他一个失手,就把他的阿七兄弟给锤死了。
幸好,江家的二公子江临说,这就是在水里泡的久了,受了点儿风寒,没大碍。
不过,还好救的及时,若是再多泡上那么半柱香的时间,拾柴帮可就没帮主喽。
洪琪在床上一躺,就是三天三夜。
发了三天三夜的高烧,也睡了三天三夜的回笼觉,喂他药、喂他粥的是小蛮,日夜守在床边,担惊受怕的也是小蛮。
罗攀见她辛苦,担心她一个小姑娘,身体吃不消,想替她一会儿,她都不让。
她还说,她家七公子活蹦乱跳的时候,她没把他当个人看,学做饭是为了别的男人,学女工也是为了别的男人,好像都没有为她家公子做过什么,这一次,要是再不尽点儿心,怕是以后都没机会了。
说着,竟呜呜地哭了起来,仿佛床榻上的洪琪已是死人一般。
半梦半醒中的洪琪听到这番话,想死的心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