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那出事了吗?”
“比出事还严重。有一天晚上,兰把那个男孩刺伤了。就在兰的宿舍里。当时别的女孩去上自习了。宿舍里只有他们俩个。”
“那男孩伤得重么?”
“流了很多血,但并无大碍。”她说,“男孩的父母来了。兰的父亲也从山东赶来。学院希望息事宁人,让兰的父亲陪钱了事,但男孩的母亲不干,非要追究兰的刑事责任。我们没有办法,只能由着她去派出所报案了。你猜怎么着?派出所拿出一份笔录,是兰在出事当天作的。她说那男孩意图强奸她。她被迫防卫。”
“用刀么?”
“当然不是,那不成了蓄意的了么。你都想不到她用的什么凶器。是一支圆珠笔。但不是真的圆珠笔,在笔芯的地方装的是一根磨尖的粗针。她的身边肯定一直准备着这件东西。那本来是应该作为证物的。可是她对警察说这是她一个英年早逝的亲戚送的,有特别的纪念意义,央求警察千万不要把它没收。警察居然就相信了她的话,把那东西还给了她。”
“那后来呢?”
“后来这件事不了了之。男孩家没有拿到一分钱,更不用说追究了。但兰的父亲却要求学校对他的女儿进行保护。所以就让我去陪她住。”
“你见过她这凶器?”
“我真见过。说真的,看到她把玩那只笔,我感到浑身发麻。”
“真的?”
“信不信由你。”
说真的,我不信。不是因为这故事太假,而是她说的太急切。
看着我的表情,她颇为恼怒。“为什么?我们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你却怀疑我在骗你。”
“我没说你在骗我。”
“而那小鬼只说了一句话你就相信了!”
“哪一句话?”
“你明知故问!”
披肩的长发,蕾丝衬衫下急促起伏的胸部,袒露着的修长的双腿。如果是在以前任何时候,我一定会急切地揽她入怀。可是眼下,我却没有任何勇气,甚至立刻想到了逃走。而我竟然真的这样做了,把她一个人丢在路灯底下。
整整两天,我没有和她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联系。我发觉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我只觉得娟当时有些不可理喻,却没有想到这本来应该是挽回我们之间关系的一个机会。而且以兰那种神经质的性格,真的有可能做出那种恐怖的行为。
我拿出手机,想给娟去电话。突然看到兰几天前的一条信息,里面链接着一个网址。敢情她还有闲心天天发这么多字的微博。不过里面即没有我,也没有写她的梦,而且丝毫不像我印象中的样子,字里行间透出活泼而阳光的信息。
这不是我在图书馆给兰拍的照片么。我查看下面的跟贴,确实有说她穿的不搭配的,但也不乏“靓丽”、“清纯”、“性感”等溢美之辞。我不禁十分欣赏自己的拍摄水平。这女孩的真人哪有照片上这般可爱。
但我迟早要面对她们。更何况我还对兰有个承诺。我拨通了娟的号码,没人接听。后来有人接听,又马上挂了。这是怎么回事?她不会是出了什么问题。于是我再拨过去,还是无人接听。她把手机丢了?
这时手机响了,是娟的回拨。可是里面却是兰的声音:“海哥!快来呀,姐姐打我!”伴随一声刺耳的撞击声,只剩下了忙音。当我再拨时,提示已关机。
麻烦了,出事了。我赶紧向娟的宿舍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