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叫醒布兰,此时还未天光。这两天的野味像是知道哪里有陷阱似的,故意往那跑。三天的猎物比往时一个星期的还多。
“起来了,小懒虫。”鲍勃轻拍布兰的小脸蛋,“你不是要我带你去旧镇看看吗?起床吃早餐准备上路了,咱们可有好几个时辰的路要赶呢。”
“嗯。”布兰坐起伸个懒腰,“我起床了,今天我们吃什么。”
去旧镇,是布兰主动要求的。算上昏迷的几天,距离叛变日已有两周之久,去镇里应该能打探些关于劲松城的消息。
“今天咱们吃烤全兔。”门外传来玛格丽特的声音,“还有蘑菇汤咧。”
每次丈夫要去旧镇出售猎物,玛格丽特都会起的很早,不仅要为他准备早餐,还有在路上的口粮。这距离旧镇可足足有六十里呢,就算马车也三个时辰。但今天他准备早餐比往次都要开心,因为有个小布兰,她已经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三人正在用餐中,屋外传来一阵“哒哒”马蹄声。布兰心头一颤,下意识想到:他们发现我在这了?
马蹄声越来越近,而且目的地就是这林中小屋。布兰的心越跳越快,透过窗,他看不透夜幕,无法看清来人。他想: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不然我们三人都要遭殃,对我要躲起来,地窖!
“这么快就来了。”鲍勃放下手中的汤碗,伸头向外喊,“这么早就到了吗,凯特?”
“鲍勃叔叔,凯特是干嘛的?”布兰依然有些紧张。
“架马车来接我们去旧镇的。不然我们两个可带不了这么肉,哈哈。”
原来前天鲍勃去告知了十里之外的凯特,要在天光之前驾车来接他们去旧镇,出售猎物。凯特是附近方圆唯一拥有马车的人,这年头一匹马可不便宜,要五十个银币,鲍勃三个月也买不起,何况他也没心思养马。
“我不是凯特,我是他的老子比伯斯。”屋外传来比伯斯沙哑的声音抱怨道,“那混小子抛弃了他的旧神,前天跟几个黑袍术士去旧镇宣扬什么真主的伟大信仰去了。鲍勃小子,给我拿口水出来吧,我这老骨头。”
“哦,是比伯斯大叔啊。辛苦您啦,稍等一下。”鲍勃盛了碗热汤递给布兰,“给你比伯斯大爷送去,我去后边把肉抗过去,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好的,我这就过去。”布兰接过碗,起身朝屋外走去。
虽未天光,但已能清晰地看见启明星,也能清晰的看清来人。比伯斯俨然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岁月在他的脸上划下一道又一道的深痕。布兰相信,这老人如若下车走两步,也会是步履蹒跚,真难以想象颠簸的山路没把他骨头震散架。
比伯斯伸出自己干瘦斑驳的双手接过布兰递过来的汤。
“小家伙,谢谢你。都长这么大了。”比伯斯把布兰当成了鲍勃的儿子,“上次见你,你正躺在玛格丽特的怀里发着高烧。当时他们都说你活不了了,诸神保佑,你活下来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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