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四肢不发达,头脑特简单,搞不懂顾长歌做什么,可他不敢问。
刚挨过打的脑门隐隐作疼,他决定先做个乖巧的美男子。
大良朝的京城叫卞城,卞城又分里三层外三层。
最里面一层是天家人,最外面一层是普通老百姓,等级分明。
通常说来,每一层都有相应的基础建设,均设立医馆、学堂、酒楼、店铺等。
顾鸿信作为开国元勋,皇帝赏饭,住在里二层。
学堂自然也在里二层,没用多久,走走路就到了。
这个学堂还算完善,按年龄来分班,男女同班。
顾长生和顾长歌的班级挨着,他把她送到门口时,意外的发现,顾婉婉已经到了。
她靠在门边,双手环胸,见顾长歌到来,笑的贼贱。
顾长歌目光不停留,一扫而过,结果却在顾婉婉身边的那个女学童身上停顿片刻。
女学童戴着的翡翠耳环,和她书包里的一模一样。
原来如此。
顾长歌冷笑一声,自顾自的往教室走。
没多大会,学堂的夫子便来了。
夫子之前得了吩咐,跟大家介绍完顾长歌之后,便准备上课。
不料忽然有个女声道,“夫子,顾长歌之前没来念书,是不是因为她是个傻子?”
全班一阵哄笑,视线齐刷刷的落在顾长歌身上。
顾长歌皱眉,看向发问的人。
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和顾婉婉在一起的那个女学童。
该千金小姐,名叫陈明珠,看起来相当不一般,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我是土豪”的自信。
她的头上戴满了钗子,宛如一只行走的刺猬,除此之外,但凡能够看见的地方,全都是珠光宝气的。
顾长歌怀疑,如果有可能,她恨不得把头发丝上都镶钻。
可不管怎么说吧,好端端的当土豪不好吗,干嘛要来和她撕逼,反正又撕不赢。
顾长歌噘嘴,站起身来,冲着夫子行礼过后,她来到了陈明珠跟前。
陈明珠警惕的看着她,“你要干嘛?”
顾长歌死死的盯着她,也不说话,三秒过后,大家都觉得不对劲,夫子都忍不住想上前开口了。
就在这时,一直没动的顾长歌,忽然两眼一翻双肩抖动,嘴巴里面还不时的发出“啊啊啊哦”的声音。
陈明珠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就吓坏了。
这究竟是什么鬼!
她连连后退,扑通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太激动了以至于没有坐稳,从椅子上掉下来,跌倒在地,还一边尖叫着,“啊啊啊!救我救我救我!救命啊!我要死了!快吓死我了!”
顾长歌已经停止了发癫,陈明珠四肢还在扑腾不停。
“喂!”顾长歌叫她。
“啊!”陈明珠捂头大喊。
“喂!别叫了!”顾长歌看着她抱头鼠窜,简直乐坏了。
“啊!”陈明珠惊得又是一跌。
这时候班级里的人都忍不住笑了,陈明珠动作太滑稽了!
笑闹声越来越大,渐渐的,陈明珠意识到不对劲,缓缓抬头看过来。
顾长歌好端端的站在她面前。
“你你你……”她伸出手指,哆嗦着道,“你……”
陈明珠“你”了大半天,没说出一句话,顾长歌却接过话音。
她跟夫子又行了一礼,道,“夫子请原谅,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确实是有些痴傻。”
顾长歌泫然欲泣,继续说道,“如今好不容易治好了,最害怕被人说我是傻子,一生气之下我就会犯傻。对…就像刚才那样,有时候我疯起来连我自己都怕,既然今天能够和大家在一个屋檐下学习,也算是一种缘分,希望大家以后能够多多照顾我,不要欺负我。谁要是惹怒了我,我就疯给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