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夸张,他甚至没什么情绪。
不过看起来心情也不太好。因为他摸出来一盒烟,低下头,直接用嘴咬了一根出来,但是很明显,这种烦躁和面前这堆废墟无关。
“火。”肖珩咬着烟说。
红头发秒懂,立马掏出打火机,啪嗒一声点上,双手捧着从车窗伸出去:“这儿呢!”
肖珩弯腰凑过去,把烟点上了。
烟雾在红头发面前袅袅升起。
红头发给人点完烟,把打火机往副驾驶座位上扔,两只手又去把着方向盘,他像摸女人似的在上面来回摸了几下:“你这辆车真行,男人的终极梦想,妈的开着太爽了!老大,我能在附近再开两圈吗?”
“翟壮志。”
猝不及防听到自己的名字的红头发:“啊?”
肖珩又说:“滚。”
翟壮志:“……”
“滚去找找附近有没有超市,”肖珩抽着烟走出去两步,补充道,“然后买罐脱敏奶粉再滚回来。”
“大哥你说话不要说一半。”翟壮志拍拍胸口。
肖珩走到那半栋楼楼下,这栋楼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构造,好像有人在门口打过一架,出入门整个都歪了,一推就开。
他摊开手,掌心里是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和谐小区六号三单元,601室。
“老大,你刚才说什么奶粉来着?”翟壮志开出去五百米远,又给肖珩打电话,“托米?是个外国牌子?”
“脱敏奶粉,过敏的敏。”肖珩把还剩大半截的烟掐灭了。
“我去,”翟壮志踩一脚油门,“那小不点喝普通奶粉还会过敏啊,我哪里能想到奶粉还有那么多讲究。你才带了那孩子几天,就懂那么多……”
肖珩挂了电话。
翟壮志咋咋呼呼的声音消失在耳边,但世界并没有因此变得清静,因为与此同时,从楼上传下来一段琴声,失真的效果听起来非常激烈,穿透力极强,生生把空气劈成两截。
电吉他。
只是实力跟硬件完全不匹配,弹得磕磕巴巴,堪称魔音入耳,中间夹着杂音、还有手指没按稳时拨出的沉闷的错音……如果玩吉他还分等级的话,现在在弹的这个人可能连评选资格都没有。
这弹得也太烂了。
狭窄的楼道里贴满了小广告,还有用红色喷漆胡乱喷的涂鸦,那种下城区独有的粗俗从墙皮裂缝里无声地冲出来。
同样冲出来的还有杀伤力越来越猛烈的琴声。
肖珩走到六楼,烂出新境界的琴声离他太近,只跟他隔了一堵仿佛并不存在的墙。
紧接着琴声转变成一段点弦,大概是想炫技,但是完全没炫出来。
“……”
琴声停了两拍,肖珩在错开的那段空白里听到几句并不太清晰的哼唱声。
男声。
音色居然还不错,唱得调也准,比吉他强多了。
陆延弹完最后一个音陶醉地闭上眼睛,感受余音绕梁,缓足三秒才睁开。
他轻轻甩了甩左手手腕,在手写的谱子上改了几个音,然后把吉他挂回去,将开水倒进泡面桶里,顺手拿碗压着。
他对着那张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的谱子看了会儿,打算取个名,于是拿笔在最上面写下两个字:飞翔。
感觉不对。
划掉。
他又写:飞吧少年。
……?
也不太行,是来搞笑的吗。
划。
接连划了四五个,最后顶上只剩三个张扬随意的大字:没想好。
他把这张纸拍下来,给李振发了过去。
防止李振不能第一时间看见,陆延又在表情包收藏栏里找了十几个表情一并发过去,这种骚扰行径做得简直得心应手。
“陆延!你大爷!”李振的电话很快就来了。
陆延说:“别总问候我大爷,我大爷挺好的,身体健朗吃得好睡得香。”
“……”李振崩溃道,“这才几点啊,我正睡觉呢让你给我滴醒了!”
“新曲子你看了没。”
李振又是崩溃又是好奇:“你等会儿,我现在就看。”
这不看还好,一看更崩溃。
“这啥玩意儿,你这写得都是些啥……跟你说多少次了你写成这幅鬼样子没人能看得懂,咱能好好写字吗,妈的我瞅瞅,我他妈就瞅得清个名字!”李振说话声儿越来越响,再往上努力努力都可以去唱高音了,“名字还叫没想好!”
陆延摸摸脖子:“看不懂啊,那我弹一遍给你听?”
李振那头是死一样的沉默。
老实讲陆延写歌的水平是很可以的,努力型和天赋型,他绝对是第三种——又努力又有天赋的那个。作为主唱,歌唱得也不赖,他们乐队能在这片地区称霸、人送外号‘魔王乐队’不是没有道理。就是每次陆延都发些让人看不懂的草稿,那草稿草得,不听他弹一遍根本理解不了……但他弹琴,是真的难听。
李振彻底清醒,睡意全无。
“我刚没睡醒,”李振解释说,“延儿,我觉得你这个谱子虽然看似复杂,其实不然,是我刚才没有用心去感受。”
陆延:“那你再感受感受。”
李振:“行,我再感受感受。”
撂电话后陆延把纸折起来,贴在冰箱上,正打算掀开泡面,突然间想起来他拿着盖泡面的碗是前几天问隔壁借的。
隔壁住的是个独身女人,长头发,搬过来不到半年时间,陆延连她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女人平时不怎么说话,白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门,晚上回来得比他还晚,基本上碰不上面。
陆延打算先把碗给还了,免得一扭头又把这茬给忘了,他出门前顺便从果盘里挑了几个橘子搁碗里,然后拉开门——
在他们这栋破楼里。
在六楼狭小的楼道内。
这个点,这个时间,站着一个非常可疑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