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此崖名为“落仙崖”, 若是站在崖顶向下看,只能看见蒙蒙雾气, 侧耳细听,便隐约能听见从崖底传来的尖锐风声。若是掉下崖去,怕是神仙也飞不到崖顶, 故此崖得名“落仙”。
可是百骨知知道,从崖底上去的人至少已经有六个,而今天,他就要成为那第七个。
这崖壁乍得一看, 倒称得上是“平如刀切”,抬头仰望, 只能在云雾缭绕之间看到两颗松树,它们自崖壁伸出, 为土色的崖壁填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色。
再高明的轻功也不可能一气飞上崖顶, 若是想从这里出去,便要借助崖壁上浅浅的凹痕。若在攀爬时有余力仔细观看, 便会惊恐地发现,这些相隔极远的凹痕竟然是人为刻上去的, 而且处处滑不留手,光滑如镜。
在如此坚硬的崖壁上刻上凹痕,还将每一处都磨得如此光滑,这要须怎样雄浑的内力?这要须怎样高明的轻功?
而从这些凹陷处借力, 又需得何等功力?
百骨知与江湖尘世一别五年, 不知道自己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境界, 在江湖上能排到什么位置。但是他知道,自己与五年前那个被黑衣人追杀到奄奄一息、被震断全身经脉扔到崖下的小可怜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他就要出去了。
百骨知感觉眼眶一阵酸涩。
老实说,这五年时间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为了练习轻功“乘云”,他从悬崖上不知摔下来多少次,有几次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死了,但是总会被救回来继续去练习,他的身上全是疤痕,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肌肤。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就像在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了一瓶玉肌膏,这种膏药价值千金,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只要触摸到,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
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眼前已经有些模糊。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果不其然,只能看见翠柏棵棵,随风轻摇,似是故人挥手相送。
日上中天,他必须要走了,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留恋。
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
“师父——您保重——”
“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
看你的……
你的……
的……
看你妹的!
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
回音未歇,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
“滚!!!”
鸟雀俱飞,余音袅袅,不外如是。
“那么大家对十天之后的‘留风宴’还有什么说法吗?”
座下静了一瞬,然后一个长得极为高大的光头壮汉,放下膝头纤弱的美少年,站起来拱手道:“馆主,那龙宇毕竟是……若是被前来的客人见到了,该如何?”
“呵,不必担心。”馆主笑了笑,微微挑起的眸子带着丝丝嘲讽,“‘留风宴’都参加了,谁还敢往外说?”
况且,谁又能一口咬定那就是龙宇呢,或许这世上真有一个人,与毫不相关的另一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也未可知呢?
明明是极为引人遐想的声音,却平白让人心头一寒。
座下寂静许久,壮汉咧开嘴露出一个有些可怖的笑容,冲着馆主再次拱手。
“原来如此,不愧是馆主。考虑得果真周全。”
说完就坐下,一把捞起了地上乖顺的少年,粗糙宽大如同蒲扇一般的巨掌伸进了少年的衣服,黝黑与雪白强烈的对比,让许多人呼吸急促了起来。
馆主玉白的手穿过黑发,歪着头看着座下姿态各异的众人,再次问道:“还有人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无人响应,先前那名少年眼神已经带了水意,双腮粉红。
美人榻上的孩童已经喝完了蜂蜜水,小手揉着眼睛,看上去困极了。
馆主轻笑一声,道:“既然如此,那便散了吧。”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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