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林氏集团鸡飞狗跳,公司股价突兀跌停,各部门都在紧急应对。
与此同时,在江州市的一处幽暗的城中村过道上,一道身影跌跌撞撞的前行。
他的身上满是血污,眼角结痂的血水几乎遮挡了视线。
在他身后不远处,几个面容凶狠的混混拨开人群,驱赶着过往的行人,快速的追击。
那人,赫然正是从林氏集团离开的王筒。
想不到离开集团大厦才几个小时,就被当地的混混追踪到他在城中村里的租处,要不是警醒,差点就被堵在房子里。
要是死在房里,就是臭了估计也没人知道。
王筒呼吸急促,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要被抽走了。
他知道林庆彪心狠手辣,只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动手。
这些年他给林庆彪办了不少事,为了防止危险,他在江州市有几个住处,甚至没人知道他当天会去哪里。
狡兔三窟,这个道理他懂,只是没想到,林庆彪的手这么长,完全掌控了他的行踪。
呼!呼!
“我要死了吗?”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视线渐渐模糊,身体变得格外沉重,耳畔的声音很嘈杂,似乎听到了杀杀杀的声音。
“看来真的要死了!”
他嘴角滴落着血水,整个人踉踉跄跄,随时都可以倒下。
就在这时,一辆二手车闯入进来,急促的鸣笛声逼开过道上的行人,车门打开,两只手猛然一拖,将快要跌倒的王筒拖入车内。
砰地一声,车门关上,油门一踩,车子呼啸而去。
前后不过几分钟。
“我草!那是谁?赶紧打电话告诉老大,说人被救走了。”
几个混混快速止步,恼怒的吐了口痰,拿出手机上报情况。
眼看那小子就要被抓住了,想不到最后关头出了意外。
徐铭轩夹着满是血污的王筒,一脸不解,“为什么要救他?”
他也看出来了,这人就是林氏集团那个什么保镖。
叶凌天笑了笑,“没看到他被追杀吗?如果我猜测的不错,那些人应该是林氏集团指使,而他——”
指了指王筒,叶凌天继续道,“应该是要被林家灭口的。”
“为什么要灭口?他不是林家的人吗?”
方思霞搞不懂,忍不住问了一句。
“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说完,叶凌天脚下猛踩油门,朝着一处刚刚看到的黑诊所开去。
原本他是打算在城内转几圈,等司徒渊的结果,然后再直奔林氏集团总部,闹他个天翻地覆。
可是遇到了王筒,他临时改变了主意。
这个人,能打,只要收服下来,对他来说是个助力。
米国的生意需要人打理,那边的坏账烂帐需要人去收账,其他人不说,王筒这样的人最合适当打手。
拳头大的才是大爷。
自从回国以后,他就一直在思考合适的人选。
徐铭轩无疑是第一人选,他可以打理生意,做明面上的生意。
再找个能打的高手辅助他应该很快就能在米国扎根。
但是王筒过去,因为养鸡场的这点过节,可能两个人处不好。
不过这边生意很多,缺人缺得厉害,就算徐铭轩不去米国,长乐村还有大把的事情要交给他做。
比如,将矿石加工厂交给他也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