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洛秋放下茶杯,看向李想,眼中满是震惊之色。
眼前的青年,身形颀长,气质儒雅,让他很是满意。
与此同时,其他人都是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向李想。
这才多长时间了?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写好了?
曹植七步作诗,都不可能有这样的速度啊!
洛秋呵呵一笑:“李小郎君,你快念吧。”
李想一边说着,一边走到院子里,伸手一指院子里的梅花。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
大厅中一片寂静,许久之后,才爆发出一阵欢呼。
这首诗虽然不长,用词也并不花哨,但却将梅花的傲骨表现得淋漓尽致。
李想也是微微一笑,王冕的这首咏梅诗,堪称千古绝唱,让人叹为观止。
就凭这一首,就能碾压所有人。
洛秋虎目光深邃,带着几分欣赏之意,望着李想。
“李小郎君,这首诗虽然简单,但却是返璞归真,不瞒你说,我在北疆守了这么多年,最喜欢的就是这梅花了。”
“不同桃李混芳尘,真是令人敬佩。”
一句话,就能看出洛秋对李想的欣赏。
看着他脸上的喜色,所有人都是一脸的羡慕。
他们还在构思,就已经有人写出了一首诗,就算他们写出第二首,恐怕也会逊色一筹。
这一刻,很多人的心中都升起了一丝嫉妒。
“洛将军,在下也有一首,还望品鉴!”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阿史那如烟。
众人闻言,纷纷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这一看,所有人都愣住了。
好一个英俊的少年!
一个身穿白色狐裘,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眼若星辰的俊美少年,缓缓起身。
看着她白皙中带着红晕的脸庞,就像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许多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好帅!
如果她是个女人,那绝对是个大美女。
坐在主位上的洛秋看着阿史那双湛蓝如星的眼眸,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之色,旋即哈哈大笑起来,“公子,你快念!”
他坐镇边疆,和突厥的人打过交道,对于突厥,倒也没有什么反感。
如果是突厥人做夫婿,他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毕竟他不是那种古板的人。
他的女儿年纪也不小了,再不嫁人,就真的是嫁不出去了。
所以,当这个俊美的突厥族“男儿”说出这样的话时,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
轻轻点了点头,阿史那如烟一边走,一边用清朗的声音说道:
“傲骨高节迎雪雨,西风号角尽折枝;未约红蕊含香待,正是凭楼揽风时。”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一阵欢呼。
“好文采!”
众多年轻俊杰,也是将目光投射而来,赞叹道。
李想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
“此女,果然不凡!”
大唐的才子们,谁不会唱几首诗?
不过,这首诗的境界并不低,而且词藻华美,意境深邃,出自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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