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方澈整个人瘫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他也累的不轻。
可他就是不相信那个小混混说的话。
不光是打心眼里不相信,更多的还是小混混话中的破绽。
那个小混混说的很明确,九年前的那个新婚夜,他们老大是接了别人的一笔钱,所以才去那个地方蹲点堵余一潇。
可是那个小混混说的太详细了。
他甚至都记得他老大是什么时候收的钱,收了多少,又是去哪里和人家见面谈的这笔生意。
他说和他老大谈生意的那个女人,带着口罩和墨镜把她自己伪装的十分到位。
并且他还记得那个女人穿的什么样的衣服。
他说那个女人穿了一身蓝色的汉风连衣裙,说话也很温柔,头发是自然的柔顺黑亮。
这一切的特征全部都在指向墨清。
九年前,墨清刚大学毕业,就喜欢穿这样古典文艺的衣服。
他们结婚以后,她才逐渐的向成熟方向打扮。
傅源当时就是听到这个小混混这么说,就断定墨清就是当初指使的人。
其实听起来谁都会认为墨清就是幕后黑手,可是仔细想想就会觉得,这小混混说的话十分奇怪。
他说他当时是去给他老大当司机,所以才有机会进去见到雇主。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期间他们也没少做坏事。
这种事情他们也干了不少,可为什么他不记得其他的那些事情,偏偏记这件事情,记得这么清楚。
他是一个男人,所以十分清楚男人的心理。
男人会被女人的身材和容貌或者气质吸引,可是被吸引之后,他绝对不会过多的关注女人的穿着打扮。
除非这个女人穿的实在是过于性感,或者十分有特色。
可是按照这个小混混说的,墨清当天穿了一条蓝色汉风连衣裙。
这种裙子的确十分特别,可是一个小混混居然知道什么汉风,这就很让人奇怪了。
毕竟汉风连衣裙这种词汇,就连很多女人都没听说过。
一个小混混,又没有女朋友,他是从哪里听说的这个词。
并且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他连在哪里交易的交易的金额是多少,他们的老大又是怎么安排的,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就让他不得不怀疑了。
他还派手下去调查过,余一潇当时出事的地点,是很多人都会选择的捡尸场所。
不提别人,就那帮小混混,都在那个地方欺凌了许多女孩子。
这个小混混居然还能记得余一潇,没有把她和其他女孩子搞混,这份记忆力还真是惊人。
这个小混混要真有这么惊人的记忆力,估计他也不用当混混了吧?
而最大的漏洞,就是余一潇去这个酒吧是临时起意。
这座城市不能和北上广相比,但好歹也是一个省会,酒吧什么的不要太多。
如果这群人真的是墨清雇的。
那墨清还真是成神了。
居然会提前好几天就知道,余一潇在她新婚当晚要去买醉,并且还要去这个酒吧。
所以丁方澈压根就不相信那个小混混说的话。
那个小混混说的实在是太详细了,详细到令人发指。
试问九年前快十年前的事情,有谁会记得那么清楚。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小混混是被人收买了。
可是不管他怎么问,那个小混混就是死咬着墨清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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