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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装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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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斯斜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刚喝了几口,他突然将啤酒拉罐放在地上,然后空着手往自己身下一摸。

    随后,万斯坐起来掰开靠背,伸手从沙发的空隙掏出来了两盒子弹。

    “啊哈,我果然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万斯对他意外摸出自己藏忘记了的子弹,归结于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

    其实这也是一个值得学习的生活经验:藏东西时,先预想到自己会忘记。

    “你们等一下,我去把枪取来。”万斯急忙站起来就走,结果一脚踢翻了放在地上的啤酒罐,他骂了一声“shit”后,一边捡起漏了不少的啤酒罐往嘴里倒,一边飞快的朝着卧室走去。

    不一会,万斯一手拿着一管枪油,一手提着一把黑色的枪过来了。

    “不错吧,这就是我的宝贝。”万斯把枪摆放在沙发前的桌子上,然后对着艾格炫耀道。

    虽然不太懂枪,但是这把黑色的枪确实很帅,而且由于这把枪改装过,艾格根本认不出这是一把什么型号的枪,只能说,这把枪很阿美利坚。

    上面那句话其实纯属是艾格在给自己贴金,就算是没改装过,艾格也认不出来这枪是啥型号。

    非军事迷很难辨认出m家族的枪支型号,就像是非汽车迷,好吧,汽车迷也很难分辨出不同型号大众汽车的前脸一样。

    万斯的这把ar-15就是半自动的民用版m-16,从第一支问世到现在已经有将近60年的历史。它在阿美利坚光是民间拥有量,保守估计就有1000万以上。

    因为成功实现模具化,相当于是开放了mod,所以ar-15是阿美利坚改装最多的枪支,没有之一。

    万斯一边拆开ar-15,一边给艾格介绍:这是射手级枪管,这是垂直握把,这是微动扳机,这是2-6倍变焦瞄准镜,这是双排加长40发弹匣……

    艾格终于懂,为什么万斯对自己手里的这把ar-7不感兴趣了。谁家里有一辆劳斯莱斯后,还会对一辆小奥拓来电的?

    万斯拆枪并不是为了炫耀。这把枪太久没用过了,他需要把枪拆开上油和擦拭。

    ar-15比起ar-7,非常依赖保养,它可不像ar-7那样用卫生纸擦一擦就行了。

    ar-7在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了野外生存条件,所以结构极为简单,而且对保养要求极低,就算是枪管堵住了,只需要将枪管拆下来往硬物上用力顿几下,装上后就可以继续开打。

    万斯一边擦拭拆成零件的枪,一边向艾格讲解和展示零件与结构。

    当年在董王最辉煌的时候,万斯还经常带着这把枪和民兵协会里的战友们一起去野外bbq、打靶。

    身为maga必须要带大枪,你要是带一把格洛克或是ar-7,你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在董王背叛他的子民后,再加上经济状况越来越糟糕,大家也都没心情和精力去组织野外打靶。

    万斯的这把ar-15最多在maga或是民兵集会上,才拿出来当做勋章一样挂在胸前炫耀一下。

    再后来,万斯把枪弹都分离,又过了一阵,他连子弹藏哪里了都忘记了。

    随着万斯一边擦拭和组装,一边嘀嘀不休的给艾格讲解这把枪的辉煌,艾格明白了。

    不管是大house、魔改的枪支还是那群红脖子,曾经的他们都共同辉煌过,这些还一度成了阿美利坚的象征。

    但是在没落了之后,哪怕是最懂他们的董王也没能再创辉煌。对这群人而言,也许世界末日在多年前早已降临了。

    花了十多分钟,万斯将ar-15擦拭和组装完毕,他打开子弹盒,取出子弹压到弹匣里,他装了20发子弹后,将弹匣装上,轻拉一下枪栓,ar-15发出了诱人的“咔嚓”声。

    “来,试一下?”万斯提着ar-15递到艾格身前,艾格犹豫了一下后,摇了摇头。

    要拒绝如此的诱惑是很难的,但是艾格清楚,自己要是摸一把ar-15后,估计就很难放下了。

    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要拒绝诱惑从第一步就要掐断。

    而且,现在使用枪械不是要与人类对射,枪械的火力和威力相对是比较其次的要求。

    易保养、弹药易补充、静音性好,这才是当前选用枪械首要看中的需求。

    以上三点看似不高的要求,其实已经排除掉了各种射击游戏里最热门的那几把枪王,比如说ak-47、m4a1、awm等。

    见到艾格不接自己手里的枪,万斯笑了一下后把枪挂在身上,带着艾格和乔安娜朝着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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