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月看着林风离去的背影,心中止不住懊悔。
“我刚才真笨,应该抓住机会,跟林风好好的叙叙旧。
我不应该跟温静怡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女孩同流合污的,现在可好了,关系破裂,我失去了地下暗势力之王的攀交可能。”
林风走到门口,拿出了自己放在那里的折叠电单车。
有人走出来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嘲笑了起来。
“真好笑,他自己骑车过来的,搞得好像代驾一样。”
“你别笑,说不定人家就是搞代驾的,听说可赚钱了。吃软饭的,也要有点零花钱嘛。”
“我还听说他送外卖的,真想钦点他给我跑腿,享受一下他的服务。”
有人提醒道:“你们两个嘴巴严实一点,你管人家干嘛呢,人家想怎么就怎么做。
反正,这个人不能惹,是猫爷罩着的。”
有人愤愤不平地低声说道:“怕他干什么,他又不是猫爷。
我听说,温静怡的三个哥哥都不是好惹的主,听说大哥就是兵王。
要是温静怡把今天这事跟她大哥告状的话,以她大哥的护妹性子,一定会为她出气的。
兵王的势力可不止梦洲这么小的地方。
猫爷是梦洲地下暗势力之王,恐怕见到兵王,也要低头走。
等着瞧吧,说不定过阵子还有精彩的事情发生。”
“如果猫爷倒了,我看那软饭男还能嘚瑟到哪里去。”
听到这些人的议论,胡明月嘴角一抹释然的笑。
“算了,林风的事情,我还是少掺和为妙,等着看热闹就好了。”
……
在金州一间兵营里,一个肌肉虬结的鹰眼男子,正拿着一块布,反复地擦拭着他手中的匕首。
这是跟他出生入死的伙伴,陪伴着他杀敌立战功,立下了汗马功劳。
他每天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擦拭爱刀。
在他身后的橱窗里,赫然摆着十几个奖杯,都是属于他这个兵王的勋章。
突然,摆在桌上的电话震动了起来,兵王目光一凝,那是他家里人联系的专用手机。
他马上接起了电话。
听到电话对面那人说的话时,他陡然站起身来,手中的匕首掉落在地,发出“哐当”的一声,他都没有知觉。
“什么?小妹病重!!怎么现在才告诉我!”
温浩军把电话挂了,对着门外大吼了一声。
“小强!马上让人安排直升飞机,我要回去梦洲!”
而此时,在白州最大的大型体育馆中,台下坐着站着满满的人,上万个人在挥舞着荧光棒,拿着灯牌,眼神炙热地看着台上的精彩表演。
新生代的演艺歌三栖合一人气大明星,拥有几亿粉丝的温浩翔,正在台上演唱着,挥洒着他的汗水,直击人心的美丽让底下的迷妹们发出了阵阵尖叫声。
“温浩翔,我爱你!”
“啊啊啊!老公,老公,你最棒!”
“哎呀,他看我了,我要死了。”
唱完一首歌,温浩翔来到台下换装,他助理着急地把温浩翔的手机拿给他。
“翔哥,有你的紧急电话。”
温浩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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