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对吾曾都有个误解,想当然的以为它是一家有门面的饭店,只不过地址比较隐蔽,但根据走访的结果来看,吾曾可能是任何形式的存在。”
荆程程虽然不太敢相信,但事实如此,由不得他不信。那天晚上,他从大铁的口中得知,美食圈内人有不少去过吾曾,有几位还是能联系上的,这对案情来说,非常裨益,于是在大铁的牵线搭桥下,他和5位曾经去过吾曾的美食家见了一面。
然而奇怪的是,包括大铁在内,六位美食家对吾曾的菜品如数家珍,对每一道菜的味道记忆犹新,但是,一说起地址、店面、装修风格,大家就都含含糊糊了,荆程程大学主修的是心理学,专长微表情研究,在他看来,这六位美食家,没有撒谎,是真的没记住。
按正常人的记忆方式,去餐馆吃饭,第一印象肯定是店面印象,也就是所谓的环境记忆,凭味道进行记忆的人也有,但非常稀少,更何况一下子凑齐六个甚至还有潜在的更多,于是,他咨询了在催眠领域享有盛名的师兄,师兄对此很感兴趣,特意从法国飞了回来,在征求同意后,对这六位美食家进行了催眠。
催眠结果不容乐观,据师兄说,这些人其它记忆都没问题,只有关于吾曾的,好像是被人清洗过似的,非常干净,可师兄毕竟是师兄,他发现直行不可行后,便曲线救国,从大家印象最深的味道入手,从味道延伸到器皿,再从器皿延伸到服务人员,而从服务人员的穿着打扮再往后,挖掘出来些许关于灯光、摆设的记忆,最后,师兄总结:吾曾,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饭店。
师兄拿出一张纸,横排列出了A、B、C、D、E、F,这代表了大铁他们六个人,竖排列出了菜品、器皿、服务、穿着、灯光、陈设等六条,然后,师兄一边向荆程程解释着一边往这张表上填填补补:
A,吃的是红烧狮子头,他对菜品的印象是酱色浓郁、肉香扑鼻、肉质松嫩、散而不淤;器皿,他的印象是上等骨瓷;给他上菜的是穿着短款旗袍的古典美人,温婉体贴;挂的是红灯笼;桌边摆的是腊梅。
B,吃的菜叫蓑衣白肉,蘸料鲜辣有劲,白肉薄可透光,配菜黄瓜清甜香脆;器皿用的是黑檀木托盘;上菜的是个挑夫打扮的大汉;当晚的灯,是铜质罩灯;他印象中的陈设,是一片竹林。
C,这个就有意思了,她当晚点的是鸡汤小馄饨,据说她吃出了妈妈的味道,很治愈。汤清不腻,皮薄馅大,满口留香;容器是豁了口的满花景泰蓝大海碗;印象中是一位老嬷嬷现用担子上的汤锅煮出来的,她还记得老嬷嬷皱巴巴的手,很像她奶奶的手;灯就挂在担子上,是个极其普通又显得古老的灯泡;桌子是油腻腻的破方桌。
D,吃的是碳烤鱿鱼,据他形容,这鱿鱼足足有成年男性手臂长短,肉质非常紧实弹牙,是用铁网直接上桌的,上菜的是戴着硕大金链子的“黑道”大哥,因为他印象中这位大哥纹身露出来了;他对陈设没什么印象,就记得有几个大瓮摆在墙角。
E,他点的日料,因为据他自己说,他喜欢吃原汁原味的东西,他形容吾曾的日料,是此生绝未吃过的鲜嫩,入口即化;上菜用的全部是清一水的木雕;为他服务的,是一个有点沧桑的大叔,说着一口流利的日语;那天的灯,是纸质立灯,上面画着仙鹤;他记得自己是坐在一个长条板凳上的。
F,是个才从国外回来的富二代,他说他点的西冷牛排,味道delicious,肉质tender,非常的scrumptious,总之,他学的那点英语,也只能形容成这样了;上菜用的是个黑色的带颗粒感的圆盘子;是一位穿着西装打着领结的年轻waiter给端上来的,据他说,礼节很到位,和他在国外吃高档西餐时没什么不同;周围是偏暗的,他只记得餐桌正中间的上方有个吊灯,开关就在灯上;陈设什么的,他不太记得了,但他记得当晚是有音乐的,听起来,是有人在拉小提琴,但什么曲目就完全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