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飞最终还是没有让我帮他写信,也没有要黄龙去帮他传话。他决定先看看是不是能撤案,等那时候再做决定。
“妈的,外面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也不晓得,都他么进来快十天了吧,一点消息也没有。”王勇飞狠狠的嚼着槟榔,腮帮子鼓起老高,“许老板,一般进来多久了才会提审?我也好问问情况。”
“这个不好说,有长有短。我估计你现在案子还在派出所,要派出所把案件卷宗交到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派出所的办案人员会过来提审你让你在那个逮捕文件上签字。这都是要走流程的,你以为跟你抓了毒贩子打一顿交到派出所去一样那么简单呢?”许老板开始给这个法盲做普法教育了,“再说,你现在没提审是好事,说明案子还在派出所压着,说明你的那些哥哥在想给你撤案,不然一般一个星期都会有批准逮捕的文书送过来的。在这个阶段越久说明他们在帮你想办法,真要等到批捕了那就是嘿嘿,大几年的大牢在等着你了。”
“这样啊,那就好,那我还是有希望的,我哥哥他们和派出所的都熟,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王勇飞恍然大悟后觉得自己很有希望马上就能重获自由后又满不在乎起来了。
“嘿,你也别太乐观了,”黄龙一副不忍打破他美好幻想的表情的说道,“这两天我看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盗窃金额一千到三千就是刑事犯罪了要立案的,可以判一到三年;五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了,那可是三到十年的。你说你搞了八万,还差一点点就到数额特别巨大了,那可是十年起步到无期徒刑的。我看有可能是你案子被列为大案给送到高一级的检察院去了,莫到时候是市检察院的批捕通知书来了。”
“呸!我搞了八万那是总数,我前面拿的钱我还还回去了不少呢,后面这一次拿得有点多,但是五万块钱我也没用完,我还了快三万回去了。再说这么简单点案子还会搞到市里去吗?你别以为我不懂就骗我。”王勇飞大声的反驳。
在王勇飞看来,他和书上说的盗窃罪是不符的。法律书上说了,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是他不是。在他看来,他没有非法占有这个目的,他就是挪用了一下他哥哥他们的钱,只是没告诉他们,是挪用。
我和许老板也讨论过王勇飞到底算不算盗窃。按说以他和被盗窃的人的关系来看,王勇飞确实没有要盗窃的这个主观意图,可是不问自取的行为又是真实存在的。说是挪用公款的职务犯罪吧?他的职务又仅仅是个保安。讨论来讨论去,以我们的法学水平是得不到什么结论的。
在监室里这样的讨论很多,每个人的案情都被大家分析过一遍,除了吴建国。吴建国从进来到我离开他都没说过他是犯什么事情进来的,在后来也曾和别人提起过说是职务侵占进来的,但是我看他在决定给自己一个什么罪名之前拿着一张看守所在押人员花名册研究了半天才给自己安了个这样的罪名,我知道这肯定不是真的。
以大家对两本法律读物的理解,综合分析大家的案情,然后结合多次进宫的惯犯们的经验以后得出的讨论结果往往和最终法院的判决都没什么太大的出入。从这方面看,改造,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王勇飞也试着去看了那两本书,但是只是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后就放弃了,他说他搞不明白其中的七弯八绕,让许老板过去帮他指导指导,当然是以失败告终。他弄不明白书上说的,许老板弄不明白他的思路;他说书上说的太笼统不够具体,许老板说你这辈子就能算个一加一等于二。
后来王勇飞也不去看书了,以他的说法,看明白了还能如何?还不是肉在砧板上,别人想怎么剁就怎么剁。还不如搞点自己能想得明白的事情,没事费那脑筋干嘛?
不过在他看到关于贩毒的量刑相关的那些的时候倒是很是认真的看了一会。然后给陈安平得出了判决结果:无期徒刑。
“在外面我哥哥他们说的不是五十克就要枪毙吗?这上面好像没有说呢,是不是没以前严了啊。要说你还是幸运的,我考,你搞了四公斤,大学生,四公斤是多少克?”王勇飞转过头问我。
在得到我告诉他的数字后,王勇飞有点被吓到了,马上又把法律书打开翻到那一页,边看边说:“我考,四千克啊!你这是在想死呢!你这是要害多少人啊?这还是你被抓的时候身上的,还要算上你卖出去的,够得上枪毙了。最起码也是个无期。”
陈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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