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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35.别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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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屋,到了只有两人的地界,鸿叔这才收起脸上的笑容与李牧说话,“你别搁这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不想要,这东西搁你屋里头那才是你的,山里的日子不好过,你得多为自己想想。”

    他知道李牧不爱和那些人接触,他也不爱。

    但不爱又能怎么样?

    把这群人全杀了?他们这国家的人打仗对外的时候怂得不行,对内倒是横,你要真触犯了法律,抄家不说,还能给你弄死在牢里或者拉去当兵。

    “听鸿叔一句劝,该是你的东西就拿着,就当他们还你当年的,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也没必要和那群人不好意思。你见着他们当年客气了吗?”鸿叔说话间神色微怒,“而且你不是说你回来是要找人吗,这人找到之前总要生活不是?”

    当年他和那群瘪犊子玩意儿打,打伤了腿,这么些年来落了毛病,湿气一重就痛。这几年里,如果不是因为腿脚不方便又还得顾着允儿盼着他长大,他早打死这群瘪犊子玩意儿了!

    说起这事儿,他就来气。

    “我知道了,鸿叔。”李牧应了一声,掩去了眼中的戾气。

    两人正说着,门外便传来一声奶声奶气的叫声,“爷爷……”

    闻声,两人均是回头看,只见一个才比门槛高不了多少的白净小娃娃扶着门框跨过门槛,然后循着鸿叔回答的声儿咚咚咚地跑了进来。

    小娃娃怕生,抱着鸿叔的腿就往后躲。躲了,又有些好奇,所以从旁边探头探脑地偷看李牧。

    见着那小娃娃,李牧阴沉了几日的心情总算放晴,眸子中多了几分暖意,仿若大雪初晴。

    他蹲下身去与那歪着脑袋的娃娃平视,轻声说道:“到叔叔这里来。”

    小娃娃躲在他爷爷脚后面瞅了瞅李牧又看了看他爷爷,然后才鼓起勇气向前走了一步。

    他伸出手去,轻轻的试探着在李牧的鼻子上摸了摸,正要有动作,门外就传来一阵吆喝声,“新娘子来了!”

    门外热闹起来,那小娃娃也随着这一声吆喝,缩回了他爷爷的脚后躲了起来。

    鸿叔闻声赶紧弯腰抱起躲在后面的小娃娃,拽着李牧就往门外走,“赶紧去接亲……看我都忘了,可别耽误了吉时,这事儿可不能耽误。”

    随着那一声吆喝,整个院子都糟乱了起来。

    太阳正当空,一个一身红盖着盖头的人被人背了进篱笆院,四周的人见状连忙闹腾起来。

    烽火连天战火不断的年代,他们这种深山旮旯饭都快要吃不饱的小山村里,成亲没那么多事,摆个礼堂拜拜天地就得了,更何况还是李牧这无父无母的情况。

    新娘子被背进了堂屋,众人簇拥着向着堂屋挤去。

    背着新娘进来的人把新娘放下,那新娘却像是没了力气一样整个人向旁边倒去,吓得背着她的人赶紧给扶着。

    屋里其他人见了,原本带着笑意的脸上都多了几分惊讶,就这会儿,在屋里说话的李牧和鸿叔两人走了出来。

    “咋啦?”鸿叔发现众人脸色有些奇怪不由地望向四周。

    “没啥,新娘子上山的路上拐了脚,得扶着点。”张舒兰脸色一变,赶紧上前招呼扶着新娘子那人扶稳当了,末了又回头找李牧,“人呢?赶紧过来拜堂,人新娘脚还疼着呢!”

    他们这村在山旮旯里头,路是不好走,村里头的人都经常拐脚。

    鸿叔推了一把身边的李牧,把他推到了人群前。

    “拜堂拜堂……”张舒兰吆喝着,她让人在院子里放了鞭炮,那鞭炮四处飞溅,让在外面的人又往屋里挤了挤。

    拜堂不过磕几个头的事,鞭炮放完时,这拜堂也就拜完了。

    李牧没有留这些人吃饭的打算,他今天锅都没开。那些人也知道,他们自个儿下厨下了两个鸡蛋煮了一大锅的汤花花,看着李牧拜了堂后各人舀大半碗喝了,这亲就算成了。

    村里头的人给算的吉时时间早,再加上这成亲前后加起来都没用到一个时辰的时间,所以送走了客人李牧被鸿叔拽着在堂屋里说话的时候,才是一般人家吃午饭的时间。

    不大且简陋的堂屋里头,鸿叔拉着李牧语重心长地说话,“……鸿叔看着你成了亲,这心里头的石头也就落下了,以后好好过日子,知道了吗?”

    说话间,鸿叔从自己的衣袖里面掏出了一个小布袋塞到了李牧的怀里,“这是鸿叔的一点心意,不多,山头的日子苦穷,你留着省着点用。”

    李牧把东西拿在手里后立刻就感觉出了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小串铜钱,大概有半两左右,就像洪叔说的确实不多,但是在这深山老林的小旮旯窝里这些钱已经不少。

    “鸿叔,这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钱袋塞回给鸿叔,“我有钱。”

    山里头的日子确实是穷苦,鸿叔当年又因为他的原因受了伤腿脚不方便,省下这么些钱来不容易,他当然不能要。

    李牧把钱递回去,鸿叔却不接。

    他弯腰把在自己脚边站着的小娃娃抱了起来,他抱着那小娃娃,双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钱给那小娃娃拿着,那小娃娃却是看他伸手过去,转头害羞的躲到了他爷爷的怀里,“爷爷……”

    鸿叔见了,他虎着一张脸看着李牧故意有些凶的说道:“行了,你就自己拿着吧,你的情况我还能不清楚?你有钱?你有个屁的钱!那军队里能给你几个钱?而且你这一路上回来又花了钱,往下家里还要置办东西,媳妇儿又才娶,哪样不花钱?”

    李牧兵役满期的时候,军队里确实给了他些钱,一共二两多银子。

    这二两多银子要是直接放在这山里头,那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山里头的人都是自给自足全靠一双手和一洼地讨生活,想要省下这点钱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钱之后就从外地赶回来,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钱,他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到村里的时候,手头上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两银子了,这还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来的。

    但即使是如此,这钱他也不能要,“鸿叔,钱您就自己留着吧,再说了允儿以后也还要花钱呢。”

    允儿是鸿叔怀里抱着的那个小娃娃,是他孙子。

    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着脑袋朝着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躲回了他爷爷的怀里。

    “我说让你收着就收着,哪那么多废话?!”鸿叔不乐意跟李牧继续耗,他抱着允儿就往门外走,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叮嘱李牧,“快点去新房里看看你媳妇儿,可别让人等久了。”

    刚刚鸿叔注意过了,那新娘子虽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实些,但是山里头最怕就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骄娘,身板厚实不是坏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着出门的鸿叔,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钱袋,他深吸一口气之后追出了门,临到门前时他才开口道:“钱我就收下了,谢谢鸿叔。”

    这钱鸿叔攒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鸿叔不会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帮忙留着,以后再说。

    鸿叔腿脚不便,独自一人在这山旮旯里带着允儿讨生活不易,现在他回来了,能照顾着的地方他以后自然会多照顾。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鸿叔见李牧收了钱,脸上总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冲着李牧挥了挥手,回了对角自己家。

    送走了鸿叔,李牧关上了竹篱笆的门,把钱袋放进自己衣袋中后,这才向着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没想成亲的,这么些年刀口舔血的战乱生活,让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壮志还有梦想早就都在尸体、残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他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做,他得活着,得好好的活着。

    如今既然已经成了亲,他也不准备亏待那人,只要对方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他就会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门前时深吸了一口气,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这才推开了门进了屋。

    进了屋后,李牧关上了门,他来到床前正准备开口说话,就发现新娘并没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经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红的喜袍有些皱巴有些旧,应该是村里的人穿过借来的,红盖头上两只鸳鸯并蒂,因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势,所以图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点歪,连带着就连衣服都有些乱。

    拜堂的时候李牧没有细看,如今细看才发现新娘骨头架子还不小,那高度那肩宽都快顶上他了。脚大手也大,腰倒是细,可胸也平。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李牧视线从床上的人那一马平川的胸口移开。

    床上的人手指动了动,却没给他回应。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边,床上的人察觉到他的靠近有了动静,她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是在紧张。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杆过来,称心如意称心如意,秤杆子挑盖头,那才会如意。

    秤杆子挑开盖头,李牧看清楚盖头下那张脸的瞬间,他先是有些疑惑,随即下一刹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气自脚底攀升让他瞬间手脚冰凉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后,李牧脸上有瞬间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摄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轮廓,一身外露着张狂着的凌厉之气,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虽然此刻他穿着一身不合身且旧乱的大红喜袍,勾人摄魂的黑眸中满是冰冷刺骨的杀意,惨白的薄唇抿起,噙着满腹不甘与怒气。

    整个人没了以往在军中时的傲然风骨与凛冽气势,反而是散发着一股不堪的狼狈与凌乱,带着几分让人想要征服的倔强与禁/欲,但李牧绝对不会认错!

    不,更准确来说是即使是这人挫骨扬灰他都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这人分明就是败仗之国袁国的那常胜将军——仲修远!

    仲修远,敌国之将,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胜将军。

    十三岁参军,十四岁称将,称将十年来他屡战屡胜屡胜屡战,从无败绩。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们袁国更大更强的李牧所在的大宁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打得如同丧家之犬,打得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他们大宁早就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打赢了这场仗了。

    在他们大宁军营,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远,特别是几个大将,但凡是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恨地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仲修远长得好看,所有人都知道。

    打不过,气不过,军营里一群将士就总拿他的脸说事,提起仲修远的时候向来都是‘那娘们儿’、‘那娘们儿’的叫,轻蔑得不行。

    可是真的战场上正面扛的时候却是一个比一个怂包,只知道哆嗦着腿叫下头的士兵顶着,好自己逃命。

    军营里一副模样,外头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幅模样。

    能打胜仗又长得好看,仲修远的风光无限,让不光仲修远所在的袁国的姑娘钟情于他,就连他们大宁都有不少人动心,把他奉为神明。

    这也让大宁军营里一群姑娘手都没摸过的大老爷们酸透了心酸掉了牙,提起他的时候更是唾弃得厉害。

    但这也就是他们大宁的军营,据说在袁国军营里,这是禁句。

    仲修远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情,拿这说事的,都死了。

    他在他们军营中是出了名的严厉冷漠,不喜与人交往,难以亲近,加上战场上对外的狠戾与毒辣,让所有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战战兢兢无时无刻不小心翼翼。

    仲修远是傲气的,他也确实有那个资本傲气,可他狂傲却从不娇造。

    他在军营中从来不特殊,领兵作战在草垛子一窝就是两三天从没一句抱怨,战场也从来都冲在第一,这和他们大宁那些从来都是军营帐篷里头说天下的将军队长截然不同。

    但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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