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命运会带我到哪条河流里。有时在梦的河流里,看到那些熟悉的面孔,她们也都只能随波漂流。没有谁知道明天,没有谁知道下一站。
广德县法院的技术部不认可我找的第一家鉴定机构,我在网上联系了另一家的机构。那一天守在电话旁,那个法医正好出去了,为了等到她回来接电话,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每隔半个小时打过去一个电话。终于等到了那位周法医从外面回来接电话,我详细的告诉对方这个案子的情况,希望对方能理解,能接下我的这个案子的鉴定。她听了我的情况,说应该可以做鉴定的。虽然没有做尸检,但是我强调,第一次开庭时,已经确定了最后一家医院的病历的有效性。双方都是认可医院的病志的。最后一家医院的病志上,是有死亡诊断的。第一家医院诊疗的漏洞轻易的就能找出。在与法医沟通后,确信她们可以接这个类型的案子,但需要法院把资料给她们,她们要阅一下再给确切答复。我再次联系了法院。法院技术部X主任叫我马上赶回去。这次他没有说我找的这家鉴定机构被打入黑名单,但以各种说辞,告诉我很难做鉴定。他说那家鉴定机构鉴定可能要排队,但法院不会愿意等的。你这个鉴定机构必须马上给做鉴定。
那天,法院技术部X主任让我尽快赶回安徽,到法院跟他见一面,去一趟他的办公室。我就买了回老家的车票,想见面谈一谈关于鉴定的事。上次帮助我的那位法院的领导说,他已经交代了技术部,让技术部的人陪同我一块去上海,把资料交上去。听上去一切那么妥妥帖帖。在火车的轰鸣声中,我接到了法院技术部X主任的电话。他说:“谁叫你回来的,你不是说你身体不好吗,你身体不好怎么还要赶回来。你就算回来也是没有用的,我们法院的车也不可能载着你去上海的。我们是有规定的,不可能跟你一起去上海的。你回来没有用,我们马上就要出发了,今天下午就把资料送上海。”不是他让我回来的么,这变卦也太快了。
到了安徽广德县法院后,技术部的X主任在法院门口匆匆见了我一面,就夹着他的黑包离开了,说是马上去上海。当时我打电话给法官的书记员,有一份新调取的资料,是我的律师上次去湖州九八医院调取的主观病志的复印件。书记员让我放在5号窗口。我希望这次新的病志也能被一起送到鉴定机构。我问了书记员,我们递交的录音资料,可否也同时上交给鉴定机构,书记员说鉴定机构不需要录音的,不用拿去的。
法院技术部主任的助理见了我,拿了两张单子给我签字。我一看上面某一栏仍然写着交通事故几个字。我提出异议,他说已经改了改了。我甚至担心,这次难道又把交通事故案子和我母亲的案子搅和在一起?他们是不会让我看资料的内容的。这次回到法院,我就签了个名字,其他什么事也无能为力。我坐在法院门口的长椅上,中午时分,法院的看门人说,中午下班时间到了要关门了,我该出去了。我茫然的走在法院外围的路上。下午1点左右,距离我在法院见到技术部的X主任那一面有1个小时了,接到X主任的电话,他说,他们已经到了上海,导航找不到我所说的鉴定机构的地址。这么快?再快的车从安徽广德到上海也要两个小时以上。他怎么可能一个小时就到了上海?我确定给出的地址无误,让他们一定要送到我说的鉴定机构,希望他们能找到那个部门,交给周法医。
从那天后,我发现身体更虚弱了。一次次的奔波在每个城市的火车站,高铁站,一次次因为案子的事情操劳费心,一次次的在没有任何把握的前提下去做事情,一次次收到最差的结果。一次次的似乎重新看到希望,再失望。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回到浙江的新家,开始注重身体的调养,把官司的事暂时的放一放。长期的劳累,身体的紊乱,肠胃的不适,使我急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这个案子,实在拖得我太累了。
过了半个月,我打电话到鉴定中心,问问她们是否有收到上次法院亲自送过去的资料。周法医说,没有收到,资料没有送到她那里,是他们另外的部门接收的。我联系了另一个部门,他们说案子在九月底就被拒绝了,资料早已退回到法院。法院一直没有通知我。
我的律师给我的建议,她说在法院给我们新的通知之前,叫我继续去找鉴定机构。可是对于我来说,如此的渺茫。首先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在茫茫的世界里,到哪里去找一家合适的,又能被我们当地法院认可的,有资质的,愿意接受这个没有做过尸检的案子的机构。我已经努力过多次,没有机构愿意接收。现在,就算我找到了愿意接受的鉴定机构,跟法院那边的沟通和联络谁来沟通?律师的工作是什么?无论哪方面出了纰漏都牵涉不到律师?一切的重担几乎都落在了我一个人的手上。
记得实习律师最初接我这个案子时,信誓旦旦的说,将来要把判决书烧给我的母亲。我一直给家里的老人打电话,说自己找的是一家靠谱的律所。在找了律师之后,我以为自己能轻松点,不再那么累。谁想到每次有任何事还是需要我亲自去办。因为路途遥远,实在不便,可以理解。但就像去寻找鉴定机构这件事,我希望哪怕律师也帮我在网上给找找也好啊。律师说:我是可以去帮你找鉴定机构,但又涉及到差旅费。
如果一直没有一个胜算的把握,一直不能给到我可以赢的信念。我又怎能在一次次的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再次的支付您费用呢。事情究竟办成了几件?是不是所有的最差的结果都需要原告一个人承担,而律师收了这个费用之后,她的任务就是开庭时说几句话,然后几次的差旅?若多付出一丁点,就已经超出了额度需要另外的再付钱了?
这是我人生里的第一个官司,打到这个地步,对被告方没有造成任何的压力,反而把自己搞的筋疲力尽。除了我,还有谁,特别想赢这个官司,除了我,还有谁,想看到完整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