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落针可闻。
董仁徒的霸道,把每个人都吓到了。
再也没人敢拦他,董仁徒也很满意这样的效果,冲赵院长点点头:“麻烦赵院长带个路,我要带沈欢离开。”
董仁徒一边说着一边转身时,忽的拧身抓住了一只纤细手腕。
是叶朝歌的。
她脸色苍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声音颤抖的说:“你、你为什么要带走沈欢?是为了治疗他吗?”
董仁徒眉头一挑:“全凉城最好的医生都在这,你觉得我能治好他?”
言外之意,董仁徒带走沈欢,不是为了治疗。
那是为了什么?
叶朝歌俏脸一僵,她只能想到一点:和弗德一样,董仁徒带走沈欢,也是为了把他解剖!
董仁徒还在笑,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代表了国家,他带走沈欢的遗体是为了造福社会,于情于理,他都该带沈欢走。
可,凭什么?
叶朝歌突然感觉很悲哀,凭什么每个人都站在制高点上,让沈欢为他们做出牺牲?
董仁徒松开了叶朝歌的手,淡淡的说:“叶总,据我所知你和沈欢的关系并不好,平时关系就很僵,现在也不必假惺惺了吧?我们或许没资格带走他,但你,也没资格留下他。”
轰的一声,就像鞭炮在耳旁炸开一样,叶朝歌脸色唰白。
接着,她就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对啊,我有什么好伤心的?他、他不过一直是我的累赘罢了,没有他,我明明可以过得更好!”
叶朝歌越说,语气越重,像是要说服自己。
可她的眼泪,却忍不住的流下来。
赵院长有些看不下去了,轻声说:“董、董同志,您要带走病人,起码要问下他的父母吧?”
不等董仁徒回他,叶朝歌就很落寞的说:“沈欢是个孤儿,没有父母,谁也没权利决定,他死后的遗体交给谁。”
“那我就替他决定。”
董仁徒说着,推门走出了病房。
赵院长叹了口气,连忙跟上去带路了。叶朝歌咬着嘴唇,也连忙跟了上去,韩小雪要保护她的安全,自然不能落下。
昏睡中的沈欢,平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
从今早开始到现在,十个小时不到,他就从一个生龙活虎的人,进入了濒死倒计时。
远远的看着,他甚至连胸口都没有起伏了,就好像呼吸也停止了一般。
要不是心电图显示他的心脏仍在跳动,所有人都会以为,他已经死了。
在叶朝歌看来,现在的沈欢已经不能用一个“人”来形容了。
他露在外面的手臂皮肤,能看到红的像是要发紫了。
就好像放坏了的水果,只要轻轻一捏,腐烂的水就会从中流出。
“因为亚巴顿病毒,一开始病人的皮肤其实只是淡红色。但很快就变成了深红和紫色,最多再有几个小时就会变成黑色,到时候就……哎。”
赵院长说不下去了。
叶朝歌也紧紧抿着嘴唇,现在的沈欢,比两年前从长江里捞出来时的模样,还要惨。
而两年来的经历,也像电影过场一般,在她眼前划过。
一个正常人,和宠物朝夕相处两年分别时都会不舍。
何况和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而且叶朝歌也不得不承认,长这么大以来,除了沈欢再也没有哪个男人,能给她留下这样深刻的印象。
他很废物,很不理智,给叶家惹了很多麻烦。
可在叶朝歌被凌家鸣欺负、被周明远等纨绔子弟欺负时,只有沈欢不管不顾的站出来,把那位少爷暴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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