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
自从和叶朝歌结婚以来,这两个字,沈欢听过无数遍。
被叶老爷子就下来的两年里,他一直表现的和普通人无异。
不过叶老爷子,却慧眼识珠,从生活细节中认定沈欢不简单,在临去世前,安排孙女叶朝歌嫁给了他。
当时,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
沈欢,一个瘸子,何德何能迎娶叶家大小姐?
但在老爷子的坚持下,他们还是领了证,结了婚。
不过外界,却没人知道数年前就被叫做凉城第一美人的叶朝歌早已结婚:叶家人没往外说,嫌丢人!
尤其是看着拄着拐杖的沈欢,瘸着腿来摆地摊,还被几个不入流的混混欺负……相信每个知道他和叶朝歌关系的,都会说一句:好好的一朵鲜花,怎么就插在了牛粪上呢?
只要沈欢愿意,叶朝歌随时能把他安排进公司,哪怕他是个瘸子,也能有用武之地。
可他非要出来摆地摊——看着被自己鄙视,却头也不抬地捡起钱包,收拾一地狼藉的沈欢,叶朝歌眸中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的悲凉,冷声说:“今晚早点回去,有事通知你。”
“知道了。”
沈欢仍旧没抬头,随意吐出三个字。
我帮你解了围,你还这副态度,面对那几个混混的时候,怎么怂的不行呢?
叶朝歌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再也懒得多看他一眼,跺了跺脚转身朝路边走去。
她一走,才有食客凑上来,好心问:“哥们,你没事吧?唉,你和叶总,是不是认识?”
“你猜呢。”
沈欢站起来,把拐杖搭在车上,又去收拾烧烤架。
食客老哥看了看被溅上一身油污的沈欢,又抬头看向叶朝歌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不可能,叶总那种高高在上的人,怎么会认识你一个小摊贩呢。”
沈欢也抬头看去,叶朝歌身材的确很好,光是背影,就够让男人咽口水了。
可他的心里却没有任何波动。
朝夕相处两年,再美,他也免疫了。
何况,叶朝歌还无时无刻不在鄙视他?今晚她来捧场,估计也是叶奶奶催着她来的。
想到叶奶奶,沈欢眼里多了些柔软。
叶老爷子死后,沈欢唯一还在乎的,就是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了。
当初就是在她的悉心照顾下,只剩半口气的沈欢才活了过来。
她和叶老爷子一起,把叶朝歌托付给了他,所以沈欢即使这些年来受尽了冷嘲热讽,也没有离开。
叶朝歌也是因为不想伤老太太的心,所以一直没和沈欢离婚。
打开车门,叶朝歌刚坐上车,口袋里的手机就嗡嗡响了起来。
拿出后一看来电显示,叶朝歌咬了下嘴唇。
“喂。”
叶朝歌刚接起电话,就听那边传来一个嚣张的男人声音:“朝歌,你在哪呢,今晚有没有时间,一块吃个饭?”
“不好意思凌少,我今晚还有事要做。”
叶朝歌尽量掩饰着声音中的疲惫,电话那头的凌总笑的格外邪恶:“行,那你别忘了,后天可就到咱们订亲的日子了。”
说完,凌少扣掉了电话。
叶朝歌的脸色,却更加难看了。
后天,她最不愿面对的一天。而到时候,她的总裁生涯,也该结束了吧?
看着手机屏幕,叶朝歌呆呆的有些愣神,过了许久,手机通知栏又蹦出一个“您追的小说更新”的消息时,她才闷声叹了口气。
她看的小说世界中,女主角和她一样也是女总裁。和她一样,也遇到了困难。
可小说里的女主角,却总有战神一样的老公替她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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