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是少年人,都以亲手熬夜为乐趣。因为在熬鹰时,他们享受的便是这种征服感。
“你放过我,”沈绛厉声喊道,可是她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恰到好处的惊慌。
阿思兰常年跟大晋军队打交道,他是北戎贵族,听得懂汉语。
他嘴角勾起:“你从此以后,便是我的女人了。”
对于对方如此自信的话,沈绛心底冷笑。
只是此刻她并不会露出这种冷漠,反而犹如第一次面对杀戮和这些蛮人般,开始挣扎起来。
阿思兰一身蛮力,轻易将她抱上马之后,整个人骑了上来。
他将沈绛圈在怀中。
闻着身后人身上传来的膻腥味,沈绛强忍着欲呕的冲动。
阿思兰以指为哨,竟将本来要追赶那些商人的骑兵,又唤了回来,他吩咐道:“将这些货物带回去。”
“这些人呢?”士兵指着被抓来的人。
沈绛望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忍不住开口:“不要杀他们。”
阿思兰听到她颤声说出的话,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他侧头望着,跪在不远处的人,他并不在乎这些人的性命。
在他看来,这些人跟那些牛羊,没有区别。
可他却转头望着沈绛,故意贴近:“为了你,我可以不杀他们。”
他说着拗口的汉话,似乎想要拉近与沈绛之间的关系。
沈绛只在心底再次冷笑一声。
阿思兰命令士兵,将抢来的大车全部带走,因为此处距离他所在的前锋营,还有段距离,战马并不能长时间支撑两人的重量。
她被送上马车,在上车前,她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群山。
那是清明逃跑时的方向。
清明会将她已经成功被阿思兰抓走的消息带回去。
他们是夜深的时候,才回到了前锋营,他们带回来的大批劫掠货物,显然是引起了营里所有士兵的欢呼。
北戎的士兵不像大晋那般,纪律严明。
大晋的士兵会保护商队的安全,而他们只会抢掠商队。
或许是这一天太晚了,阿思兰居然只是让人将沈绛关在了帐篷里,并未对她做什么。
因为有北戎侍女在,沈绛也没溜出去打探消息。
只是安静待在帐篷里面。
外面喧闹声一直不断,终于到了安静的时候,已至深夜。
沈绛害怕阿思兰半夜袭击自己,连衣裳都没脱掉,靠在床边睡着了。
天色微亮,外面已经嘈杂。
有人掀开了帐帘,沈绛几乎是在瞬间惊醒。
她望向对方,就见一个北戎侍女蹑手蹑脚的进来。
沈绛望了一眼对方,再次闭上眼睛。
她要做的事情,必须得养精蓄锐。
侍女见她闭着眼睛,也不敢打扰,再次退出。
这次沈绛倒是睡足了,因为她知道阿思兰白日应该不会过来。
谁知这几日下来,阿思兰居然都没出现。
沈绛皱眉,她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还是说阿思兰已经识破了她的身份,故意晾着她?
可是想想又不可能,她刚到仰天关没多久。
又是个女子,北戎人不至于消息这么灵通。
不过沈绛也知道,此事急不得,只要她按兵不动,阿思兰早晚会来。
果然,三日之后,阿思兰回来了。
原来他是带人去见赤融伯颜,只是他的脸色有些难看。
一回来,他就先到了沈绛的帐篷,见她换了一身北戎少女的装扮,明明是娇嫩细腻的南地少女,穿上这样英气的打扮,也多了几分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阿思兰感兴趣的问道。
眼前的少女,他能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出身不低,并非是一般女子。
至于她为何会跟着商队一同出现,阿思兰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只是,他要将这个少女占为己有。
沈绛恶狠狠的望着他,并不开口。
可她不说话,阿思兰反而越发感兴趣,他盯着一双贪婪的眸子,说道:“你若是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会将北戎最珍贵的珠宝送到你,我会让你成为草原上尊贵的女人。”
像沈绛这样被抢来的女子,在北戎贵族眼中,顶多就是个女奴。
北戎贵族之间相互通婚,他们所要娶的女子,都是有着丰富嫁妆的,无数的牛羊。
阿思兰虽已有了夫人,却依旧愿意宠爱眼前女子。
沈绛冷笑,北地蛮人,居然还拿金银珠宝诱哄她。
真当她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不过沈绛依旧不说话,倒是阿思兰没在意,只是拍拍手,很快就有侍女端着东西进来,果然是华服钗裙、珠宝首饰,胭脂水粉。
当她将视线落在最后一个侍女,端着的盘子上时,吃惊的瞪大双眼。
“你应该认识吧,这是你们中原的好东西。”
阿思兰也察觉到了她的变化。
而沈绛所看见的,居然是朱颜阁的口脂。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她的口脂,居然被北戎贵族女子,都喜欢用。
沈绛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好在她很快收敛表情。
阿思兰似乎还颇有些耐心,居然干起了对沈绛以礼相待的事情。
他甚至还带着沈绛到外面去骑马,所有人都知道,阿思兰将军在商队里抢来了一个绝色女子,而且他十分宠爱此女,甚至有意迎娶。
沈绛之所以愿意出来,是因为她在自己用膳的碗旁,居然发现了一个汉字。
三。
她知道,是清明混了进来。
北戎人在雍州有眼线,甚至连许昌全这样手握重兵的将军,都被他们拉下水。
大晋又怎么可能,没在北戎营帐里,安排自己的人。
靠着自己人的帮助,清明还是混了进来。
看来一切都按照计划在进行。
果然,晚上的时候,沈绛的营帐外面传来一声微弱的夜枭鸣叫。
沈绛竖起耳朵。
这叫声再次传了进来。
她的帐子一直被人看管,这也是清明与她约定的暗号,她的营帐一直被人严加看管,想必清明一定是混不进来。
好在,他已经进入了大营。
沈绛同样以枭鸣回应,草原上枭声寻常,一般不会引人注意。
也没人会想到,沈作明的女儿居然胆敢冒着这么大的奉献,进入北戎的前哨营。
沈绛的等待也终于得来了机会。
阿思兰一向喜欢饮酒作乐,虽然这几日他未开饮宴会,可是他对沈绛的耐心已渐渐消失。这天他再次从沈绛营帐里离开,便派侍女来吩咐。
晚上他会在大帐中饮酒作乐,沈绛必须要出席作陪。
沈绛知道,她的机会来了。
现在唯一麻烦的便是,林度飞所率领的部众,是否度过了乌布沼泽地。
只要林度飞能成功,那么她就会斩下阿思兰的头颅。
让他成为,自己人生第一场杖的祭旗。
入夜。
整个前哨营并未陷入安静,反而是那个宽阔弘大的主帐,灯火通明,里面不时传来莺歌燕舞之声,男人纵情享乐的声音。
交织在一起,成为这夜幕中最刺激的声响。
有些士兵憋不住的趴在外面张望,却被自己的领头,一脚踢了回去。
北戎人从来信服的,便是弱肉强食。
只要他们这些底层士兵,足够勇猛,有朝一日,他们也会进入那顶大帐,成为座上宾。
或许是大帐那边需要侍女伺候,一直看管沈绛的侍女,居然都消失不见。
也正是趁着这个机会,清明总算溜了进来。
他穿着北戎人的衣裳,脸颊乌黑到看不清本来的面目。
“属下见过三姑娘。”清明见沈绛完好无损的坐在那里,险些落泪。
沈绛却顾不得叙旧,问道:“你跟林将军可有联系。”
清明低声说:“我三日前与林将军联系过,他已经率部开始穿越乌布沼泽。”
“好,你待会立即离开营帐,前去寻找林将军。告诉他,寅时一过,便立即率部攻打前哨营。”
沈绛目光坚定的望着他:“我会在前哨营,等你们。”
此番,不成功便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