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的,两年不见,混账永远都是混账!”
陈虎看着傅轩扬长而去的背影,擦了擦光头上的汗渍,愤愤地骂道。
“老大,那这女孩怎么办?”
这时,刚刚那个把衣服脱给女孩的混混走了过来,指着一旁的女孩说道。
“还能他娘的怎么办?找个大妈给她洗洗干净扔宾馆里,他爱咋地咋地!”
陈虎将手里的烟头直接扔在了地上,心中暗暗寻思着送傅轩一个顺水人情也算不错。
“不是,老大,那咱一早上在这里等了两个点,就他娘的是为了给她送个女孩来?”
那白衣服的混混登时就傻了眼。
“开车,去盘岗房地产那边,一会儿还得老子给他擦屁股!”
陈虎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
虽然他是百般不想配合傅轩,但是无奈上头连夜发了文件。
不得不说,“龙王”这个位置,有无数人虎视眈眈不是没有理由的。
“师傅,送我到林业足球场那块。”
傅轩拎着两个手提箱坐上了出租车,虽说火车站边的出租车宰客最狠,但是现在他恨不能直接飞到那边,将手里的这门火箭炮顶在北狼佣兵团的脑门上。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在车上打开箱子,拿起其中那两把沉重的沙漠之鹰,当着司机的面,把弹药袋里的黄铜弹头全都倒了出来,一颗一颗往弹匣里装填子弹,从容不迫,子弹入匣的声音清脆而骇人。
50?action?express,弹药史上的最强之作,与沙鹰搭配在一起,堪称手腕脱臼器,但一枪的威力,甚至能够轻松将一头犀牛的头盖骨炸的粉碎!
“我说小哥,你这是去?”
司机在反光镜里看到了傅轩的动作,不由地动作一滞。
“嘘~龙组执行任务!”
傅轩随口扯了个谎,反正那么多秘密机关,让司机猜去吧。
“哦!”
司机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顺带还加快了速度。
沙漠之鹰在手枪世界中属于绝对的“大家伙”,设计之初就不是用作单兵武器或者私人自卫使用,它高达2kg的枪身以及强大的后坐力,还有紧紧一百米左右的有效射程,决定了它只能是被用于打猎的手枪。
但是这些在傅轩的面前统统不是问题,天生的怪力让他能够完美地驾驭这只堪称完美之作的手枪。
他将一个皮套绑在了右腿上,将沙鹰插了进去,另一把沙鹰则是直接悬在了左边的腰间。
为了方便行动,他仅仅带了一根军刺,随意地将它绑在自己的胳膊上。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出租车在一处红路灯的路口停了下来,主驾驶上的司机亲自下来为傅轩开了车门,然后指着前面的一块草地说道:“哪里便是林业足球场了,看样子大兄弟你还有一场恶战要打,我就不参合了!”
傅轩“嗯”了一声,然后将弹药袋挂在了身上,拎着两个箱子便下了车。
这里是一处鸟不拉屎的郊区,倒也不怎么担心被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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