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回答,“我长得这么大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而且我又讨厌乘马车出去。我是因为心里难受才哭的。”
“嘿,去去,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有些莫明其妙。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想来也许应当说是非常锐利的。他的面相既严厉而又温厚,他从从容容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
“昨天你怎么得病的呢?”
“她跌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
“跌交:又耍娃娃脾气了!她这样年纪还不会走路?八九岁总有了吧。”
“我是被人给打倒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了一阵痛楚,我冒昧地作了这样的辩解。“但光那样也不会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了一撮鼻烟吸起来时说。
他把烟盒放入背心口袋。这时,铃声大作,叫佣人们去吃饭。他明白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下去啦,我来开导开导简小姐,等着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着,但又不得不走,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的一条成规。
“你不是以为跌了跤才生病吧?那么因为什么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道。
“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直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又皱起眉头来,“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娃娃!你怕鬼吗?”
“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同房子里,还在那里停过棂。无论贝茜,还是别人,能不进去,是不在夜里进那房间的。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心肠那么狠,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瞎说!就因为这个使你心里难受,现在大白天你还怕吗?”
“现在不怕,不过马上又要到夜里了。另外,我不愉快,很不愉快,为的是其他事情。”
“其他什么事?能说些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原原本本回答这个问题!要作出回答又何其困难: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无法分析自己的情感,即使部分分折能够意会,分析的过程也难以言传。但是我又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吐苦水的机会。所以局促不安地停了一停之后,便琢磨出一个虽不详尽却相当真实的回答。
“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缘故。”
“可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
我又顿了顿,随后便笨嘴笨舌地说: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而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座漂亮的房子吗?”他问,“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难道不感激?”
“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还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不如呢。”
“去!你总不至于傻得想离开这个好地方吧。”
“要是我有地方去,我是乐意走的。可是不等到长大成人我休想摆脱盖茨黑德。”
“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那头也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舅妈,她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
我陷入了沉思,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冷酷无情,孩子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钦敬的贫困,孩子们不甚了了。在他们心目中,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槛褴褛、食品匿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对我来说,贫困就是堕落的别名。
“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
“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了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仁慈,更不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有时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一样,坐在盖茨黑德府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没有那样英雄气概,宁愿抛却身份来换取自由。
“但是你的亲戚就那么穷,都是靠干活过日子的么?”
“我说不上来。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也准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去要饭。”
“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光听贝茜有时说起过,那个地方,年轻女子带足枷坐着,戴着脊骨矫正板,还非得要十分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大骂教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凭。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骇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才艺,我想也同样令人神往。她绘声绘色地谈起了她们制作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谈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心动,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彻底变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
“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三思之后轻声说出的结论。
“唉,唉,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立起身来说。“这孩子应当换换空气,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很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滚滚而来的马车声。
“是你们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走之前我得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进早餐室,并且领了路。从以后发生的情况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送我进学校。无疑,这个建议被欣然采纳了。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做着针钱活儿,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想太太一定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既讨厌、品质又不好的孩子,她那样子就好像眼睛老盯着每个人,暗地里在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艾博特准相信我是幼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文谈中第一次获悉,我父亲生前是个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意愿嫁给了他,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不听话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副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该地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双双故去,前后相距下到一个月。
贝茜听了这番话便长叹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也是值得同情呐,艾博特。”
“是呀,”艾博特回答,“她若是漂亮可爱,人家倒也会可怜她那么孤苦伶仃的,可是像她那样的小东西,实在不讨人喜欢。”
“确实不大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在同样处境下,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会更惹人喜爱。”
“是呀,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狂热的艾博特嚷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简直像画出来的一股!——贝茜,晚餐我真想吃威尔士兔子。”
“我也一样——外加烤洋葱。来吧,我们下楼去。”她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