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给你爸,问李月琴跟他说了什么!”
病房里,一样的淡金色阳光照进室内,来如芸又问了一遍:“你找我有啥事儿?”
张宗祥耷下脑袋,过会儿又东张西望,干咳了几声,神情似是在挣扎,两手紧张地揣进大口袋里,狠攥了几下,想起那个漂亮女人的话——
虽然我离婚了,但我一样可以告你女儿!她以前的行为是违法的——
你以为我老公会帮你们一家人?你知道他有多少情妇?如果我告你女儿,他一定会让律师辩护说是你女儿先勾引他——
不信?你去跟酒楼的员工打听,这家的老板多少情妇?我老公的财产是他的十倍不止,你想想看他有多少女人——
我会跟我老公复婚,你叫她赶紧离开——
她只听她瘫子妈的话?那你就叫她的瘫子妈劝她离开,她要是现在离开了,我还肯给你一百万安家费,如果不离开,反正我手上有证据,你就等着让你女儿去坐牢。
他的头如同被锤子狠砸了一下,透过皱眯了的眼缝望着来如芸,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小茴犯法了!可这怎么是犯法呢?”
“什么?”这次来如芸倒是听清楚了,但她一点儿也不愿相信自己所听见的,大声问道:“小茴怎么了?”
“没……没什么!”张宗祥觉自己说不出口,右手探进衣服里摸到那张一百万的支票,不说的话支票就要退回去,而小茴也要坐牢,她怎么斗得过那些有钱人啊?
“你说不说?”来如芸见他直冒冷汗,心里有股很不好的预感,而且很强烈,强烈到她的心脏狠狠的收紧,她不自觉地拔高了音,厉声威胁道:“你说不说?不说你就带着你那家人滚出我的房子,以为我瘫了不能把你们怎么样是不?你忘了我还有两个弟弟,二十多年前你们没被打够不?”
张宗祥虽然脸皮厚,但二十多年前赤条条地被打一顿的事,想起来总是觉得受了羞辱,而口袋里的一百万正好给他壮了胆,他也回骂道:“不住就不住,你当你自己多正经,女儿被你教得好哇,当了别人几年情妇,人家的老婆都叫着要告她!”
站在门口的小余忙把水果扔到沙上,几步跑到走廊,拿着手机拨出了电话。
手机从耳边滑到地毯上,来茴心头一阵剧痛,俯低身子捂住了胸口,为了忍痛,她咬着牙揪紧了睡衣。周于谦连忙扶住她,一下下地抚着她胸口,好让她顺气。他知道事态严重了,更有预感,这次的事情不可能善了,而她的怀里的女人——
他突然抱紧了她,脸贴着她的脸,手臂死死地箍住那虚飘飘的身体,像要把她揉碎了填进胸口般,嘴里吐出一句脆弱得不可思议的话:“别离开我!”
可惜,怀里的人只沉浸在自己的恐惧中,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甚至没察觉到自己被抱住了,只一个劲儿地想蜷起身体,缩到地底里去,她自私得只想一死了之,那也好过去面对伤心欲绝的母亲。
但老天总是适时地还给她理智和勇气,恐惧是短暂的,当心头的痛平复了后,强烈的太阳光射进她的眸子,酸痛得直掉眼泪。
会掉眼泪就昭示着她又该坚强了,抹掉了泪水,她撑起身体晕晕忽忽地跑进卧室,扯开睡袍换了件套头毛衣,细细硬硬的毛刷过她的皮肤,是痒又痛,却也管不了了,拎了件大衣便冲向电梯口。
周于谦跟着换了衣服,追上去拉住她,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她用力甩开他的手,退开几步冲他吼道:“你去干什么?去当证据吗?向我妈证明我是情妇的证据吗?”
周于谦还想去拉她,却给她躲开了,他空扬着一只手,哀求道:“不要恨我!”
她掀唇苦涩地道:“我不恨你,我只恨我自己!几年来我一直怕有这天,纸包不住火的道理我懂,可为什么是这几天?为什么?”她怔了一怔,突然觉悟到自己不该在这种时候讲废话,于是,看也不看他,便进了电梯。
周于谦还是跟着进去了,不顾她的推攘抱住她,低声在她耳边安抚道:“相信我!相信我一次!”——
作者有话说贴不下,贴到这里来好了。
咳咳……某无良人正式宣布——开虐了!~
呃,有关婚姻法的东西,查了些资料,如下:
婚姻法规定: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布)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但最后好像还是要有结婚证才算是犯了重婚,谁那么白痴婚外同居还领证的,而夫妻生活,邻里间的很难证明,所以,包二奶,算不算犯罪,好像不算。
但按理说是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李月琴恐吓一下张宗祥这种没见识又没脑子的人应该还是可以吧!~>
留言好多,偶美得冒泡啊,脸皮厚的虫子再说老话:请大家继续支持我!~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