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俊美的,美杜莎还真是头回遇上。
克格勃里有不少的“乌鸦”,他们每一个都相貌堂堂,英俊潇洒,而且精通取悦女人之术,只可惜这些人同弗兰基米尔相比,还是差的太远了,几乎不可能有人,至少在外貌上,可以长的比弗兰基米尔,更加的完美无缺。
那个小宋的小娃娃,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不过要是同弗兰基米尔相比,多少还是欠缺了那么几分。无论如何,美杜莎都不想,错过这块到口的肥肉。她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却希望,能够找到机会,同弗朗基米尔进行接触。
只可惜但他找到2371的时候,哪里已经发生了意外,美杜莎心如死灰,没想到这么好的男人,她最终还是得不到。
当美杜莎在2366得知,那个叫做乔治的日裔美国人,竟然就是她朝思暮想的弗兰基米尔之时,她心中的喜悦,远远超越了被弗兰基米尔劫持的恐惧。
如今美杜莎已算是在海生崴站稳了脚,再也不用去为自己的生计发愁,自然也渐渐开始有了别的想法,她是个放纵于情*欲之中的女人,远比那些本分的良家妇女,更加渴望得到身强力壮的男人。
特别是弗兰基米尔这样,不仅是是身强力壮,而且还俊美帅气的男人。至少在美杜莎认为,这是每个女人共同的心愿,因此她之所以如此的配合,甚至不惜帮助弗兰基米尔,来陷害“钢铁疣猪”,全是为了想要得到,这位小帅哥的欢心。
美杜莎对自己很有信心,只要能够化解之前的误会,她就能够把弗兰基米尔,牢牢地我在自己手心之中,任由自己玩弄于与摆布。美杜莎的美丽,就是她最好的武器。任何男人都无法抗拒,她毋庸置疑的美丽,弗兰基米尔也不例外。因为弗兰基米尔也是男人,而只要是是男人就甘愿对美杜莎俯首帖耳,就好像个自视甚高的“钢铁疣猪”那样。
美杜莎脉脉含情的看着弗兰基米尔,弗兰基米尔虽说一心想要不去注意美杜莎,可是上天注定的异性相吸,却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打破的自然法则。
弗兰基米尔只觉得自己心跳加速,整个人也变得极度焦躁不安,心中不断翻滚着火热的冲动,身体也在微微抽搐,似乎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
这时候美杜莎不慌不忙的,给弗兰基米尔倒了一杯威士忌,嗲声嗲气的说道:“来杯威士忌吧,也许能帮你定一定神,你看上欺负很急躁。”
“不!我不许这个,这是美国佬和英国佬的东西,也许你该给我一杯伏特加。”弗兰基米尔吞咽了一口唾沫说道。
“真遗憾,我们这里不卖伏特加。既然这里没有伏特加,为什么不换换口味呢?这样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听惯了海燕的吟唱,为什么不试试,林间的呦呦鹿鸣。”美杜莎摆弄妩媚的酒红色头发说道。
弗兰基米尔迟疑了一会,目不转睛的的盯着美杜莎,随即端起了酒杯,将没有掺水和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一口全喝到了肚子里去。
这是弗兰基米尔,生平第一次喝威士忌,充满麦香的浓烈烧炭味,同淡雅的伏特加截然不同。
这琥珀色的液体,瞬间让弗兰基米尔血脉沸腾,他只感到心头发热,全身的血管都在膨胀,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默不作声的,猛然抱起了美杜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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