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里面,关于唯物和唯心的一些想法,还是来自于好几年前,某一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说到这些东西。 我对同学说‘几天之前(聊天时候的几天之前),我突然想到一个观点,是唯心论的重要证据,不过我忘了。’
当时感觉很可惜,这次写到这儿的时候,不知怎么,灵感突然来了,就把它给写了出来。
就像书里面所说的那样,唯心其实是以自己的本身的意识为参照物的,是一种相对的真理。
在这儿就不讨论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了,学术本身,就是要先试着接受某种观点之后,先承认它是对的,再想办法证明它究竟是对是错,或者找出反例。
如果一听说某种观点,连想都不想,就直接给它打上错误的标签,那也没有进行学术研究的必要了,更不是学术研究的态度。
我上明书上,他们会写: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xx公司所有。
那时候就十分纠结,我经常想,如果他们的产品和他们说明的不一样,我奔着他们的说明去的,买了之后,没有这种功能,那我不是受骗了?
我受骗了,他们再来个解释权归他们所有,到时候什么都由得他们说,我不是明摆着吃亏?
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东西实在太tm的不公平了。这不属于欺骗销售么?
不过纠结归纠结,我是不太愿意想这些和现实有关的东西的,何况我也无力改变,只能放下不想。直到几年前,出了社会,了解的东西多了,我才知道契约的公平原则,才知道自己小时候的想法是对的。
我小学的时候就意识到有问题的东西,居然一直延续了那么多年,一直存在,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这种事情还真是可笑。
初二的时候,学了皇帝的新装,老师让写作文,写后续补充,我写了皇帝被推翻,由全体百姓选出来,结果被老师批:异想天开,不切实际。
还是在同一年,那个老师让同学在小本子上将每天早晨迟到的同学名字记下来,那时候,我也一样纠结,因为那货记了之后,他谁都不让人看,我就异常担心,他要是把我记了怎么办?我明明没迟到,却被记名,我不冤死了?
那时候我就想,该找个人监督他一下,不能让他随便记名吧?(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