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最让人欣喜的就是各色盛放的鲜花了,方刈在我们刚回来时听我随口问过玫瑰花迷宫的事后,就吩咐把起居室每天的插花换成玫瑰,至今已经坚持几个月了。今日早上,迷糊之间闻着熟悉的玫瑰花香,我就知道该起床了。睁开眼,床帐被撩起小半,紫檀矮柜上的珐琅彩瓷瓶里果然已经放好了一大束白玫瑰。
“方刈?”
我听得室内安静一片,有些不安,他昨晚说好今日无事,准备带我出去玩来着,怎么一大早就毫无动静。
“方刈……”
人呢……
“咳咳。”有谁敲了敲半开的房门,“你醒了?方刈出去了。”
我从床上翻身起来跑到门边,果然是叶言!
“你,他去哪里了?”
叶言手里正拿着一本杂志,打开的纸页上印着大大一张衣着暴露的模特照,“你猜?”
“猜个屁!”我瞪了他一眼,脸上热热的,“你怎么乱翻别人的东西啊?”
“哦?”他低头看了看杂志,“呵呵……外面堆得到处都是,你们一天到晚就看这种杂志?”
这杂志确实是方刈给我买的,他那时调侃我寂寞才爱看内衣模特,结果转头就订了好几本这种仿佛是纨绔公子们挑选入幕之宾的花名册一样的杂志给我,熟练得令人气闷。
见我低头不说话,叶言靠近了一点,居然抬手挑起了我的下巴。
他脸上再无平日里那种随性散漫的神色,看上去表情温和,眼神却充满了疏冷和探究,“你……喜欢这种东西?果然……”
“什,什么啊……”
“我看方刈那么喜欢你,肯定是因为……”他又靠近几分,低着声对我说了一句虎狼之词。
“你在乱说什么!”我气愤地拍开他的手,浑身血气上涌,后脑钝钝的痛。
他毫不在乎我的反应,轻蔑地笑了,甩了甩手上的杂志,“这种杂志随便翻开一本,至少能找到十个他上过的女人。”
“你……”我喘着粗气,此刻只想把他推出房间,然后狠狠关上房门。
然而我并没有这么做,叶言好像早就料到我不会动手,靠在门边,脸上如有春风拂过,对我笑着。
“我知道了。”我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咬着下唇,垂眼望着地板,“所以,他出去了,今天也要上课吗?”
澎湃的心潮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安静下来,如雁落平沙,白汀洲上浅浅的脚印很快就被江水抹平了。
“嗯?”叶言似乎很惊讶于我突然的冷淡,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此刻他并非狂士,也非儒生,认真的劲头,倒像是一个在观察实验结果的科学家。
他恍然大悟,连双眼也因惊叹而微微睁大。
“原来你真的已经……”他收回了手,脸上浮出笑意,“不愧是‘龙’的宿主,就算没有记忆,也一样很厉害啊。”
我毫无兴致,并不想知道他在说什么。
“所以,今天上什么课?”
“谁跟你说今天上课,”他表情放松下来,又成了竹林里恣意斗酒的风流客,“方刈不是答应了和你出去吗,既然他不在,我带你去逛街!”
我早已索然无味,“逛街就算了吧,我不喜欢逛街。”
“哪会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他叫起来,“你都多久没有出去了,三个月了吧?不闷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是啊,哪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
可是我真的毫无兴趣,因为方刈昨天答应我的,恰好就是陪我去逛街。
答应好的,却不声不响地走了。
叶言不由分说拉着我出门,甚至还不许我化妆打扮,扔过来不知道从哪搞的一套宽松套头T恤和牛仔短裤,以及一双简单的牛皮蛋糕鞋,一定要我如此换上,说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我不太习惯这样的穿着,牛仔裤短而贴身,配上宽大的短袖,露出两条雪色细腿,仿佛下身没有穿裤子一样,令人尴尬。
他开着一辆高大的吉普,我坐在副驾上,座椅硬硬的,大开的车窗灌进来裹挟着牧草香味的风。
我一只手支在窗边,任由春风将头发吹乱。
“方刈总喜欢把你打扮成精致的美人,你自己也乐此不疲吧。”他说。
“女孩子喜欢打扮有什么问题?”
“可过分讲究打扮,就不好了。”
“为什么啊?”
叶言没有回答我,自顾自放起了音乐,非常的土嗨,他一边加快了车速,一边跟着唱起来。音乐的词调都土得掉渣,他却毫不在意,纵情高歌,我听着这充满乡土风情的音乐和他夸张高亢的歌声,忍不住笑了笑。
“你喜欢逛什么?”趁着间奏,他大声地问我,“大商场,小集市,美食街,公园,游乐场?”
“听说市区里有一个专门卖古董旧货的跳蚤市场,你知道在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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