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克对我说了他在森林里面的事情,对于朗基努斯之枪的事没有说。
可能就像他之前说的那个样子,说出来对我没什么好处,还有一个原因,我们的时间只够讲一个故事。
汉克算是偷渡过来的吧,说实话,他来到我们这里的方式有些让人汗颜,他是直接从海里偷偷溜进一艘轮船来到我们这里的。
当时他在水里泡了两天,遇到了那艘救命的船,就趁机会上去了。
所以,他能来到我们这里,完全就是一个偶然,刚好那艘船的目的地就是我们这里。
之后,就是一段比较艰难的时间,汉克当时还不会汉语,对于我们国家的事情很不了解。
最重要的是,汉克是外国人,一个很落魄的外国人,导致当地很多人都不怎么待见他。
但是,汉克最失魂落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
一间面馆,一个老人和他老伴开的当时汉克被饿的前胸贴后背,走到这家面馆面前就走不动了,做老板的老人心底善良,虽然汉克是个外国人,但是还是把他留了下来,并且作为一个长工。
汉克在那里做了三个月,学会了一些基本的对话,然后找机会把自己的铠甲修复了一下,就告辞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汉克把身上最珍贵的一个玉佩给了老人,老人一看就知道十分珍贵,万万不肯收,不过汉克一再坚持,最终还是留下了。
我说道:“断绝因果吗?”
汉克点点头:“是,毕竟我不能连累到他们,我懂的你们的一些东西,虽然不多,但是够用了。”
铠甲是汉克到了这里才敢穿的,因为在这片森林一切以武力为上,其他的没有任何用。
至于好不容易抢来的朗基努斯之枪,则是一直被汉克随身带着。
不是不想用,而是以汉克现在的这个骑士长的能力,驾驭不了这把枪,很有可能会被反噬而死。
不过还好,这把枪只要不启动,基本上没什么问题,所以也能被汉克一直带到现在。
六个月,在这片森林打出一片名声,对于我来说是做不到的,因为很多时候自己要注意的问题十分多。
环境,人,野兽,恶魂,这些都有可能让自己丧命,虽然说我被老爸训练过,但是把自己放在这里,真的不一定活下来,就是实力不足。
半年的时间,汉克经历了很多,不管是人的丑陋,野兽的温柔,还是恶魂的不甘,这些经历让汉克一个人在森林里面打出了名声。
因为每次汉克都是独来独行的,而且都能够活着出来,这让崇拜武力的狂斧自然十分尊敬。
至于其他队伍怎么想的,汉克就不知道了,不过汉克也没兴趣知道,只要那些人不来招惹自己,汉克觉得没什么问题。
遇到虎子小小这两个人完全是意外,或者说是虎子太过于单纯。
当时汉克在森林里面做下一步的打算,没想到会有一只豹子会来偷袭他。
其实即使虎子不出手,汉克也能瞬间秒杀了豹子,然而看到这一幕的虎子用飞斧解决了豹子,“救”了汉克一命。
汉克当时觉得这两个人有点意思,再加上虎子不放心汉克,极力邀请汉克组队,于是汉克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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