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王的吐血声打破场上的寂静,他嘴里的牙套此时躺在血淋淋的地面,整个人倚着栅栏软,似乎已经昏了过去。
李元盯着火车王喘着粗气,当他看到火车王动了一下的时候,又条件反射一般把双拳挡在身前。
“1、2、3!”
场下和主持人一起开始数秒。
“4、5、6!”
火车王的手又动了一下,但随后滑了下去,他的另一只手撑在地上,似乎想要站起来。
“7!8!9!”
费劲的撑了一会后,他的肌肉在颤抖中如洪水一般泄力了。
“10!”
火车王的身体如大厦一般轰然倒塌。
“让我们恭喜我们的新人笨蛋李!用像鬼一样的步伐打败了排行榜第一的火车王!”
“哗——!”
场边的人疯狂地拍起栅栏,制造出夸张的响声。
“让我想想,这样的话,不如称呼我们的新人为鬼王,如何?”
“鬼王!鬼王!鬼王!鬼王!”
呼……结束了吗?
李元不敢置信,居然赢了?
他现在只感觉浑身上下都疼得不行,由其是被火车王重拳打到地方,仿佛被锤掉了一整块肌肉。
他身体里到处都像是骨头都要被打碎成粉末一样疼。
这下好了,他要是在挨上几拳,指不定能被打成炖汤的排骨。
在人群兴奋又疯狂的剧烈嚎叫声中,李元捡起方才丢在地上的衣服和挂牌,满脑蒙圈中,走向为他打开的大门。
沿着门前的道路,在簇拥无数个手掌的拍击下走上台阶,于人群后方缓缓坐下,全身的汗水如开闸泄洪一般打湿了周遭的台面。
这时他才有闲心查看伤势,长满红斑的右手上赫然是发紫的淤青,这么对比,左手上的伤痕就显得健康多了。
以及,直到此刻才有闲心去思考,他到底为什么这么熟练。
比如,为什么杀人手都不抖,开枪眼都不眨,打拳的肌肉记忆这么流畅。
好像经过几百次上千次的训练。
很快就有人上去清理场地,人群还在尖叫。
正准备离开,这时,阿正朝他走来。
“是我小瞧你了,靓仔。”阿正手里拿着一张黑色的卡片,来到李元面前,递给他,“诺,钱在里面,25个分子铜。”
“25个?”李元感觉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是有些内伤,随即,便侧身吐出一口瘀血。
这一下,让死鱼一样停滞的思绪瞬间如打了激素一样激动。
李元转过身礼貌地接过阿正手里的卡,顺便用舌头把牙齿上的血液舔掉。
“嗯,毕竟你算跨级咯。”阿正朝他摆了摆手,“下场要看吗?不看我带你出去,下次再来你要自己找路了喔。”
望着圆台上的战况,李元抓着东西站了起来,把黑卡丢进口袋,朝着阿正说:
“走吧。”
离开这里时是走另一个台阶。
他还没从方才的比赛中喘过气来,还在试图调整呼吸,这就是评级为S+的身体吗?
李元这才理解为什么他的身体被莫医生称为“军事机器”,刚刚他以为会被火车王几下重拳打死,结果他现在只是感觉到疼痛,内部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碍,倒是方才腹部硬抗的那几下确实给他造成了一些内伤。
卧槽,简直皮糙肉厚。
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李元沉思着。
却觉得像开到了宝箱。
靠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这一点?早知道他能打拳的话,他绝对不会去当什么破副主任,而会去当职业拳手。
坏了坏了坏了,怎会如此!
卧槽,气坏了,他要是去当拳手,不早就名震天下,名利双收了!
怎会如此!
阿正以为李元在为钱发愁,主动告诉他:
“之后你再来的话,就相当于驻场了哦,只要打赢都是25个分子铜,每天都可以打,只要你来。”
听闻这话,李元点头道谢。
这样的话他可以很快就赚到101个分子铜给孟菲斯,何乐而不为?也许似乎值得一试。
“但是……”只听阿正慢悠悠地说,“别太沉迷哦,会被带走改造的喔。”
改造?李元想起方才来之前用引力波视界看到的画面,那里面似乎都是改造人。
看着阿正那张漫不经心的脸,他似乎经历了非常多这样的事情。
李元马上收起方才的想法。
算了,还是小命重要。体验体验新鲜感就行。
“那些打车轮战的怪物,都是改造人的喔。”
他好像不希望李元回来。
“谢了。”他朝阿正道谢。
阿正那上楼梯的背影多少有些萧瑟,身上似乎还有训练过的痕迹。
地道已经到了尽头,顶上又是一个门板。
在阿正准备推开门板前,李元出声发问:“车轮战打输了会怎么样?”
“打输了啊,”阿正一边推门板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打输了就得帮凉茶街打一辈子工了喔,想清楚喔。”
在阿正的带领下,李元从另一个地道中走了出来,这里是离凉茶街的入口比较近的一个店铺里面,穿过这个卖茶水的店铺,在那些店铺老板漫不经心的打量间和阿正的目送下离开了凉茶街。
他浑身都是汗,身上到处都是淤青,受阿正穿衣风格的影响颇深,此时他完全懒得管现在的形象,只想赶紧回到住所洗个澡。
把手里的衣服搭在脖子上当场围巾,挂牌已经在汗水浸润下,湿乎黏糊,跟贴纸一样。
索性把牌子一起挂回脖子上。
这样粗野的打扮配上一身猛男腱子肉,人群纷纷侧目。
尤其是一些女士,眼里那种想将他啃得骨头都不剩的激情目光,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简直倍感不适!感觉在被贪图美色。
不要看了,没什么好看的!
现在想想,也许乔治才真是个审美大师,恐怕早就深谙当代社会下的女士们对肌肉男的热情和渴望。
李元面无表情,只得加快脚步,想要脱离人群。
从笸篮站一层集市到住所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他快速绕着人群疾走。
他的红斑和这光着膀子的状态实在是太显眼,他感觉身后多了好几道打量的目光,甚至还有人正在跟来。
意识到有人正在跟踪,李元加快脚步,来到一处拐角,躲在阴影中。
“去哪了?”陌生的声音说。
“头要他干嘛?”
另一个陌生的声音问到。
“别问,头要找他肯定有他的原因。”
之前的那个声音回答。
“你确定没看错吗?是那个人吗?”
“肯定没有,那个红斑绝对是他。”
他被盯上了!
在黑暗中,李元看着身上的红斑若有所思,也许他应该问问孟菲斯应该怎么伪装这些斑点,总不能老是依赖袖套。
眼前是一个废弃地铁站,从这条地铁站走到二号中转站就能下到他住所所在的3号地铁线。
他闭上眼睛探查:
那两个人鬼鬼祟祟的人似乎已经走远了,他们又折返回了人群中。
然而,就在他观察人群时,他的背脊上传来一股莫名的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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